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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新型城镇化为牵引促进协调发展。全面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内涵,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加快构建符合青海实际的现代城镇体系。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牧民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左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双落地”,进一步放宽西宁市落户限制,建立农牧民进城购房和租房财政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人地钱”三挂钩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城镇体系布局,推进海西三行委行政区划管理体制改革。
做好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树立“精明增长”、“宜居城市”理念,综合考虑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制定、严格落实规划,增强规划前瞻性、连续性和权威性。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街区路网、停车场、垃圾处理设施和自行车“绿道”建设。开工西宁轨道交通1号线,加快西宁大外环公路、海东核心片区建设。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推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形成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管理秩序。
创新区域发展模式。既整体谋划、城乡统筹,又错位发展、区域联动,加快实现各区域产业发展链接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保护联防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东部城市群着力打造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金融、商贸、信息、物流中心,增强综合承载力和龙头带动作用。柴达木地区加快实施一批循环产业和补链项目,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产业竞争优势。环湖地区积极发展种养、加工、旅游等特色产业,努力建设全省生态旅游、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三江源地区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努力建设国家重要的生态产品供给地、生态安全屏障和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
(五)以经济领域改革为重点拓展发展空间。跟进落实中央出台的改革举措,在继续抓好生态、司法、医药卫生三大“国字号”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改革,协同推进其他各领域改革,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着力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优化国有企业产业结构布局,加快省属国有企业从非主业、缺乏竞争优势的领域退出,剥离严重亏损资产板块,减少“出血点”,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产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职业经理人选聘、国有资产证券化等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建立负面清单,放开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重组整合,同等享受结构性改革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的保护力度,有效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深化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以支促收,加大对供给侧改革、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投入,深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建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与地方债、金融资本相结合,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措施,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做好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争取、发行和存量债务置换工作。跟进资源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提供稳定的税收来源。大幅放宽交通、市政等领域市场准入,加强政策配套,推动更多PPP项目形成有效投资。
加快金融业创新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确保社会融资规模持续增长。探索政银企与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引导银行开展不良资产处置,通过金融产品和期限组合等方式,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建设现代金融体系,力促民生银行、光大银行西宁分行正式开业,组建省资产管理公司,推进省农信社系统改革,加快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1-2户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依法开展各类股权、债券融资,扩大直接融资。坚决打击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的行为,果断处置可能出现的局部风险。
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力争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商品贸易、人文交流、合作平台打造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行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集群招商,吸引更多高端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项目落地我省,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0%以上。支持企业广泛参与国际国内经贸合作交流,创新思路,再接再厉,增强青洽会、藏毯会、清食展等招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办好第十五届环湖赛,抓好对口援青工作,全方位提升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六)以“民生十件实事”为抓手推进共享发展。继续集中75%左右的财力,办实事求实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是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省财政统筹安排44亿元扶贫资金,整合引导各类资金不少于100亿元,启动实施“八个一批”行动计划,确保6个贫困县摘帽、400个贫困村退出、1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二是继续实施教育惠民项目。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六州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两市贫困家庭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和内涵建设,积极推进青海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支持青海民族大学建设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三是大力推进就业创业。落实创业促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实施新型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安排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5000人左右,新增一批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有效增加就业容量。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劳务对接机制,提高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水平,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四是有效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国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政策,落实援企稳岗、社保补贴政策。加大财政对农牧民的直接投入或股权投入,提高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标准,对农村牧区贫困户开设农家乐和网店给予补助。鼓励城乡居民依法合理增加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五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等标准,将城市、农村低保人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4800元和2970元,同时,重视解决城市生活困难人口解困问题。在对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对重度残疾人再给予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六是着力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疗联合体和县乡村一体化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加快医保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地方病和传染病防治,实施包虫病防治行动计划。七是努力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建设8.6万套,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快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鼓励进城农牧民购房定居,制定农牧民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和棚改政策。改造农牧民危旧房6.5万户。八是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继续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等工程,在50个行政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体系。九是积极推进老年人关爱工程。全面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探索医养融合和农牧区孤寡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将高龄老人生活月人均补贴标准提高20元。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000张。十是着力改善人居环境。继续实施“畅通西宁”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实施农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果洛三县联网、全省农网升级改造,让各族群众用电更有保障。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物价问题,我们将继续强化举措、综合施策,着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我们将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工作首位,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
各位代表,新形势对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人民政府,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接、放、管”三篇文章,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全面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建立州县两级公共服务中心,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和职能整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不作为现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激励约束并举,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干部振奋精神、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各位代表! 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把青海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