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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进入发展新阶段,全力做好“十三五”开局工作,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禁法外设权、扩权。提高政府规章质量,推行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公平性。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完善并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政府管理严格依法用权、依法履责,严禁擅权乱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项目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等领域简政放权,激发经济和社会活力。放管治结合,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为市场和社会活动留足空间,为正常经营活动保驾护航。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综合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避免以罚代刑。加强公务员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方式。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等手段,不断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效能。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凡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以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凡属事务性公共服务,原则上都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目标人群自主选择公共服务提供者。推进各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政务公开,支持公众全程参与和监督。落实政府新闻发言人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市和区县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确保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引入第三方评估,促进政府管理创新,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扎实推进政府协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和社会智库辅助决策作用。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倒查机制和追责制度。对行权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强化行政监察,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严格监管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国有资产的使用和效益。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四)推动政风改进常态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市委相关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建立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狠抓目标任务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建设节俭政府。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使政府工作人员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立足本职岗位,求真知、说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履行好为人民服务的光荣职责。
各位代表!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事业在新的理念指引下发展,梦想在不懈奋斗中绽放。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重庆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凝神聚力,奋发有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