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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步伐
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发展重点,向海洋要质量、要效益、要增长,着力培育“蓝色引擎”新动力,加快推进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转变。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推广深海网箱养殖,发展外海捕捞,打造热带苗种产业带,促进水产品精深加工。统筹发展海洋旅游,深入开发休闲渔业、滨海度假等旅游新业态,加快构建多元化海洋旅游产品体系。有序推进三沙旅游,保持西沙邮轮旅游常态化,积极推进开通环南海邮轮旅游航线。有序发展海洋油气产业。扶持发展海洋运输、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促进临港产业加速发展。集聚发展港口运输、海洋文化等海洋服务业态,建设崖州、铺前、白马井等一批渔业风情小镇和美丽渔村。
推进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港区建设,进一步整合港口资源,提高吞吐能力。积极推进亚龙湾、海棠湾、清水湾、香水湾、神州半岛等旅游度假区和游艇码头建设,加快三亚、三沙国家海洋公园和岛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一批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建设,把木兰湾三沙服务保障基地建设成区域发展的新引擎。推进南沙交通、通讯、水电、后勤保障、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西沙、南沙补给中转枢纽等建设。加快海洋防灾减灾、救助救捞体系建设,实施海洋防灾减灾工程,提高海洋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加快科技兴海步伐。加强海洋科技研发及能力建设,积极引进国际海洋组织和国内海洋研究机构落户入驻,争创全国海洋科技合作区。依托热带海洋学院、中科院三亚深海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加大海洋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支持海洋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应用,增强科技进步对海洋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七)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激发内生动力与活力
围绕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以更加自觉、更加坚定的决心,向改革要动力,向开放要活力,努力破解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全面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设立省、市县规划委员会,实现对规划的最严格管控。发挥省总体规划对市县规划的引领、指导、管控作用。整合市县相关执法力量,实施综合执法。在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基础上,适时推广园区规划代立项、区域评估评审代单个项目评估评审。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最大限度便民服务。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建立省级监管清单、市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引进第三方评估,促进政府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探索 “多证合一”改革,建立电子证照库,探索推进异地受理、全省通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入户问题。
推进新一轮农垦改革。加快推进农垦体制创新、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清理调整不合理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场“基本田”和“经营田”分配管理制度,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完善优化农垦土地政策。积极实施农垦“八八”战略,逐步把农垦打造成海南经济新的增长极和国家热带特色农业示范区。
统筹推进国企、财税等重点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推进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组,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心组织好“营改增”,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强财源税源工程建设,推动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转变,有效防控地方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司法、公安、国有林场、审计、投融资等领域改革。
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制定落实我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方案。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服务贸易、保税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海口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推动进口橡胶交易市场、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增强出口的促进作用,扩大对外贸易,拓展“一带一路”新兴国际市场,增加天然橡胶、胡椒、水产品、果蔬、花卉等特色产品出口,做大转口贸易、大宗商品交易和展示。服务和利用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扎实推进“三个基地一个示范区”外交平台建设。积极引进世界500强和行业百强企业在琼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推进大通关、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建设,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八)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把经济增长的动力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努力在转型升级中实现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升,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以亩产效益论英雄”。从规划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监管等环节,严控用地、用海、用林等指标,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以亩产效益论英雄”的引导、约束机制,努力实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
提高重点产业园区效益。科学规划、明确定位、高效运营六类、24个产业园区,发挥产业园区发展资金杠杆作用,推动生产要素、重大项目、骨干企业向园区集聚,提高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产值和税收。实行“飞地经济”政策,促进各园区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合理布局。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和考评机制,激发园区活力。鼓励洋浦开发区、东方工业园积极发展绿色化工、循环经济,支持老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美安科技新城、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建设步伐。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建立科技创新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在南繁育种、生物制药、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医疗健康等领域建立产业技术联盟,聚焦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引进集成高新技术和产品。在重要创新领域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在海南建设研发基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核心竞争力。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等载体建设,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技能竞赛,鼓励科技人才、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开展创业创新,提供创业培训和师资培训,掀起创业创新热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财政贴息、资金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天使、风投、创投基金入驻海南,推动设立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扶持创业创新活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