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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6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长 陈求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和2015年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辽宁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4次莅临辽宁,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重大政策举措,为振兴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辽宁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抓住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综合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7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突破一批关键技术,重大装备自主化取得新进展。省重点输供水工程、红沿河核电、百万吨乙烯、华晨宝马、恒力石化PTA等一批重大项目形成的优势产能开始释放。
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1%,比2010年提高8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升。民间投资比重提高到73.4%。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68%。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职权1631项。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成效,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启动。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三大区域开发开放新格局逐步形成。
城乡发展呈现新面貌。新型城镇化和宜居乡村建设步伐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4%,比2010年提高5.2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更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节能减排收效明显,辽河流域、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成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教育普及化程度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社会就业稳定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分别为8.1%和9.7%,城乡社保体系日趋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局面不断巩固。
“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是英明正确的,辽宁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前景是十分广阔的!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形势最为严峻复杂的一年。全省上下积极努力,迎难而上,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3%,经济下滑势头得到遏制,经济运行呈现逐步趋稳态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126元,实际增长5.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57元,实际增长6.3%。新增就业超过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低于控制目标0.9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4%。省委、省政府确定的44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5%以上,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
全面完成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指标和任务,能耗强度下降等7项指标超额完成;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等13项指标和节约集约用地等93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三网融合”等5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