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支持太原率先发展,加快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推进晋中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发挥“一核一圈”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城镇组群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发展特色县域经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做好新型城镇化顶层设计与相关城市规划的衔接,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着力打造智慧城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完善城市应急体系。
健全城镇化推进机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行居住证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加快实施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推进城市道路、水气热管网、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电力通信、防洪排涝等设施建设。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2万套,建成15万套,其中城中村改造开工7.5万户。提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抓好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整治。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抓好农村水电路气和居民养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7.6万户、农村地质灾害治理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易地扶贫搬迁10万人,解决68万农民群众的安居问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启动11个农村垃圾治理示范县和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完成36万座无害化卫生厕所新建改建任务。抓好1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70个重点古村落保护工作。
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控,稳定房地产市场,鼓励房地产企业顺应市场规律,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鼓励城镇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研究制定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房。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商品房和公租房供需通道,将公租房保障范围由城镇户籍家庭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五)大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群众需求,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开展好各类基层文化活动。继续推动县级“三馆一院”、市级“五馆一院”建设,完善文化场馆管理和使用机制,提升文化设施服务能力。完成山西晋剧艺术中心、少儿图书馆和古籍保护中心主体工程建设,新建改扩建10个县级文化设施。继续做好《山西文华》丛书编纂工作。加大红色文化传承保护与开发力度。推进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文化保税区、文化产业园建设。促进文化与金融、旅游、科技等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推出具有山西特色的文艺精品力作。强化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步伐。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倡导全民阅读。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净化网络环境。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
(六)着力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新改扩建农村幼儿园200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再有2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快推进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实施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优化专业布局和学科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引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大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创新医疗联合体建设运营模式,全面实施分级诊疗。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质量,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倡导全民健身,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启动第二届青运会筹备工作。
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通过加快发展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克服运行困难过程中,采取多种办法稳定就业岗位。继续实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农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措施,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托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扶持。加强就业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培训全覆盖计划。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依法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适度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工作补贴。继续发放农民冬季取暖补贴并探索新办法。多种渠道增加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运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合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新标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推动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相衔接。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大,我们越要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着力改善民生,把民生改善时时刻刻装在心、事事处处抓在手,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推进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强化市场监管,狠抓食品药品综合治理,推进可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深化公安改革,扎实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始终保持打黑除恶高压态势,严打暴恐犯罪,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推进网络社会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双拥和人防工作。
发展妇女儿童、老龄、慈善和红十字会等事业。加强气象、地震、科普、档案、参事、史志等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对台等工作。继续做好对口援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