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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7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山东省省长 郭树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山东省委领导下,我们紧紧依靠全省人民,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圆满完成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任务。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年生产总值5.9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7%。粮食总产达到919.3亿斤,实现“十二连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6%,进出口总额增长4%。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6.7亿元,增长10.2%;支出7175.9亿元,增长7.3%。
重点改革实现突破。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由7371项精简到4227项,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170项。新登记民营企业增长97.2%。农村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67.7%的耕地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国企国资改革持续深化,各类企业上市和挂牌数量大幅增加。公用产品价格改革深化,要素市场体系持续完善。税收制度不断健全,预算公开规范、转移支付调整和政府债务管理得到加强。投资基金和财富管理稳步发展,银行类机构进一步规范,直接融资规模成倍增长,民间金融阳光化成效明显。事业单位完成分类,配套改革措施分步推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展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率先建立覆盖全省的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探索社保基金委托运营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