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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依法推进政务公开。
三、践行群众路线,建设为民政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深层次问题。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政策措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以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好日子。
四、坚决严惩腐败,建设清廉政府
全面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监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以良好的政府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