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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民生改善和基本公共服务两个保障
始终秉承爱民、利民、惠民理念,把70%以上的财力投向民生,重点向农牧民、向基层、向弱势群体倾斜,继续办好民生“十件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提标扩面。投入86亿元,实施10个方面26项提标扩面政策。教育“三包”年生均补助标准增加100元。五保供养标准年人均增加75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332元。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年人均分别增加4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分别提高到月人均590元、年人均2350元。边民补助标准年人均增加300元。村医、兽医待遇标准月人均增加300元;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生活补助月人均增加50元;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标准提高50%。二、三、四类区,乡村医护人员和教师月生活补助标准增加100元、200元、300元;乡镇干部职工月生活补助标准增加50元、100元、200元。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制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金制度。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全面建成63所五保集中供养机构、9所地市级儿童福利院,提前实现有意愿的五保对象县以上100%集中供养、孤儿地市以上100%集中收养的目标。逐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开工建设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3.2万套、保障性安居住房3.38万套。全面完成那曲镇、狮泉河镇集中供暖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健全公益性岗位有序进入和退出机制,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00万人次,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闯市场和增收致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