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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平安建设不断深入。认真贯彻《深化平安重庆建设意见》,巩固了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恢复和新建派出所187个、警务室614个,实现“一镇街一所”目标。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市区及区县城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实施社区减负工程,社区工作负担大幅减轻。深入开展干部下访接访行动,化解了久拖不决的群众房屋办证难等大量问题和矛盾纠纷。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刑事案件、暴力案件、侵财案件和110警情均同比下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3%和8%。加强城乡消防基础建设,火灾形势保持稳定。成功预报和处置“8·31”、“9·13”暴雨洪灾,灾后重建有序展开,最大限度保障了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九)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认真落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同步建设美丽山水城市。制定产业禁投清单,强化环保差别化约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碳排放分别下降3%、2.5%,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超额完成。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完成一批工业项目废气深度治理,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全部实现脱硫脱硝除尘,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和燃煤锅炉,都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6天,PM2.5平均浓度下降7.1%。推进重点次级河流整治,完成都市区20个污染湖库治理。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9.5%。长江干流水质保持优等。完成营造林32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3.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1%。金佛山成功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名录。
过去一年,我们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市委要求,扎实开展和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力促进了政风转变。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切实强化制度约束,认真抓好立查立改立纠,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评比表彰等大幅缩减,“三公”经费做到了零增长。推进依法行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9件行政规章,全面清理并统一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执法,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及时纠正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外事、侨务、对台、统计、审计、监察、国家安全、档案、保密、参事、史志、应急、地震、气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慈善、残疾人、红十字等事业取得新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