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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生态环境是振兴发展的基本前提。要科学划定生态红线,强化环境监管,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让老百姓喝上放心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安全的食品,生活在美丽的家园。
大力实施碧水工程。巩固辽河、大小凌河流域治理成果,启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细河治理工程,抓好沿岸观光廊道、湿地公园、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严格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城市河流断面水环境考核机制。抓好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大伙房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行动,建设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加强卧龙湖生态环境保护。启动桓仁水库保护区生态治理工作。海洋既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宝库,也是我们的“蓝色国土”和共同的家园。要强化海洋生态监测与保护,集约利用海域岸线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省。
大力抓好青山工程。打响绿化辽宁新战役,推进千万亩经济林建设,造林绿化256万亩,封山育林150万亩,草原沙化治理90万亩。抓好矿区生态和地质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推进蓝天工程。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标考核,抓好清洁生产、大气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气化辽宁”建设,开展煤改电试点。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力求治理雾霾取得新成效,空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3%。
大力加强东部山区生态功能区建设。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切实保护好辽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发挥东部山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十)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时代的最强音,更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今年要抓好10项重点民生工程,办好44件民生实事。
努力增加社会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有就业需求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安置。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为妇女创业致富提供贴息贷款。鼓励动员全社会关心就业、支持创业,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每个人的梦想。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通过更多的渠道和措施,使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得实惠。
继续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任务21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19.1万套。住房保障逐步转向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让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喜迁新居。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推进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健全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实施困境儿童救助工程,为城乡困难家庭患大病儿童实施手术治疗或医疗救助。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搭建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平台,启动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为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让每一户贫困家庭、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会到社会给予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