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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主席 巴特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一年,是自治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复杂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开创了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新局面。
(一)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区生产总值17769.5亿元,增长7.8%,处于合理区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43.2亿元,增长7.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4.3亿元,增长5.4%。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307个,增长15%;完成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19万亿元,增长15.7%。国家核准和出具路条的重大能源、新型煤化工项目70多项,总投资近8000亿元,取得了重大进展,将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更加重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19.9亿元,增长10.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出台促进工业增长、稳定煤炭产业运行、加强供需对接等政策措施,全力稳定工业生产和企业经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取消、降低各类收费项目38项,减轻企业负担30亿元。加大电力综合扶持政策实施力度,带动新增工业增加值750亿元、税收95亿元、就业10多万人。认真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2.5%,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达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