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新改扩建200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完成“十二五”全省建设1000所幼儿园的目标。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城乡教师交流、校长轮岗力度,力争再有30个左右的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启动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实施“百校千企”工程。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太原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由35元提高到40元。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为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体检。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采取建立医疗联合体、实施城乡对口支援、开展远程诊疗等举措,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加快发展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开发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做好就业援助工作。
努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依法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形成职工工资劳资共决机制。进一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完善工资制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并建立正常调整和增长机制,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低收入农户每户一吨冬季取暖用煤改为现金方式发放。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做到不欠农民工辛苦钱!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措施,抓好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20元提高到380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补助水平。建立健全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做好残疾人就业援助、康复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区工作,推进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完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用药安全。扎实推进“平安山西”建设,创新立体化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斗争,防范和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做好消防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和人防工作。发展妇女儿童、老龄和红十字会等事业。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对台等工作。加强气象、地震、科普、档案、参事、史志等工作。扎实推进援疆工作。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惠民实事我们要一件接着一件办,民生工作我们要一年接着一年干,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富足、舒心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