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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扎实推进以中小城市和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无门槛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提升进城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优化城镇化规划布局。推进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强化规划执行力。推进福州省会城市建设,加大厦漳泉同城化协调推进力度。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抓好46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和15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与周边乡镇连片融合发展。
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市“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接点连线,形成协同效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山体、水系保护修复。突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完成新一批“五千工程”。完善城市路网设施,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合理利用拆后土地。实施建筑业质量和队伍“双提升”行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产城互动做强县域经济。加快实施“大城关”战略,坚持以产兴业、以城促产,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功能,完善扶持措施,培育产业发展的新载体。重点推进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县一园区”建设,做大“一县一业一品”,打造块状经济。
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完善结对帮扶,深化山海协作,加快共建产业园区发展。持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5万户20万人搬迁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边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帮扶举措,深化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加强智力和技能扶贫。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