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着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844项,对保留的市级审批事项全面实行标准化管理,率先完成审批涉及的评估评审清理,大幅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管理项目从108个减少到53个。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中心城区实行市场监管新体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新体制,制定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方案。深入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制定实施效能评估方案,开展效能建设试点,首次全面公开“四本预算”,创新“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问题的响应和解决机制。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上下联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检查评比过多等“四风”突出问题,认真整改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的问题,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但是,政府自身建设中还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政府职能转变仍未到位,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的倾向没有根本改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效率仍然不高,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不够,会议多、文件多的情况还需进一步改善。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域和部门腐败案件高发。我们要直面问题,深挖思想根源,扎紧制度篱笆,持续深入地加以整改。
我们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快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重点减少涉及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在区县、街镇推行审批标准化管理。推广分类评估评审、区域评估评审、同步评估评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自贸试验区社会信用体系、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等监管制度。严格行业管理责任,健全分类监管、技术监管等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清理整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继续深化“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