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双语)

发布时间: 2014-11-08 15:06:4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最高法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奇虎 科学发展观 Zong 圆谷

三、围绕提高司法公正公信,大力加强审判监督管理

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也是确保司法公信力的基础。2013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这条主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保护规范,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审判调研指导工作力度,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对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一)健全完善司法保护规范,促进司法保护标准协调统一

进一步加强司法指导。为正确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保障专利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序进行,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名单的通知》,规范专利代理人参与专利民事诉讼活动。为确保新修订的商标法的正确贯彻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及时起草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进一步加强审判指导。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三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总结了五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研究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法律适用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会议的召开为2013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研讨班,紧密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突出加强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着重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需要准确把握的司法政策等进行了研讨,达到了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的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三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召开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对做好2013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确保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编撰审判指导资料。最高人民法院编辑出版了《知识产权审判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动态》、《商标审判的回顾与展望》等书刊,梳理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指导意见、工作综述、统计数据、调研成果、典型案例等业务资料,成为开展业务指导工作的快捷途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统一指导协调全市法院专利执法标准。

(二)大力加强审判调研,拓展统一法律适用新途径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面对的是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经济、科技、文化和艺术领域,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面临新要求和新挑战。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和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及时统一裁判标准,及时有效回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需求,是实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2013年,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调研方式,找准调研工作着力点,大力开展审判调研,及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取得了丰硕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标准、商标法律适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标准、驰名商标和服务商标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涉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纠纷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为起草和推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做准备。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全国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及商业竞争状况调研会。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白酒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调研基地的设立将更有助于发现行业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推动行业产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推进调研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筹备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完成对193篇调研报告的初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了内容丰富的调研活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与垄断问题国际研讨会”、“云计算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版权司法保护高层论坛”;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天津市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活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探索完善司法证据制度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难”问题进行调研,并在14家中、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广西、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围绕地方知识产权审判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有力指导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审判管理,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

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的管理体系,以严格的管理监督审判权的运行,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是公正司法的重要制度保障。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制度机制,不断总结并及时推广有利于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各种经验和做法,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审判工作的重要流程和重要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实行结案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均衡结案,提升审判质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实现网上办案,规范从收案、开庭、合议到宣判的全部程序,确保审判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强化审判质量,对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召开审判长联席会、全体法官会议、专家论证会等方式研究讨论,确保审判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强化精品意识。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细化评查标准,明确错案的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和评比,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有效杜绝文书差错等错误,使裁判文书成为体现裁判过程、展现裁判依据、接受社会监督的载体。为推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筹备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完成对483份裁判文书的初评工作。

四、坚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队伍素质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以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

完善的机构设置是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前提。2013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继续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打牢知识产权审判的基层基础。西藏自治区在林芝、山南、那曲、阿里四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置了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福建省在鼓楼、思明、晋江三个基层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湖北省在襄阳、宜昌、黄石、黄冈、荆门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通过专门审判机构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发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全国首家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为主的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为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助力。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法院继续加强审判组织人员配备,选派执法办案综合能力强的法官充实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持。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官做好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社会舆论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是适应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提升知识产权法官司法能力作为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充分运用专题培训、专题研讨、在职培养、交流挂职、庭审观摩、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等形式,不断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学习教育培训覆盖面。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引导广大知识产权法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打牢公正司法的思想基础。 加强业务培训。最高人民法院继续以国家法官学院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为载体,开展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对中西部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选派知识产权法官参加西部巡回讲师团巡回授课活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培养计划,并组织法官讲坛活动,努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队伍建设“五个一”活动,打造学习型审判队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法官沙龙,并组织来院交流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赴全省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授课;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法官学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院校交流活动,实现资源对接、优势互补,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对法官进行知识产权前沿问题培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训制培训模式,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陈锦川被中国版权协会授予“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者”奖。

(三)加强司法作风建设

司法作风是司法公正的外在体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与评价。2013年,人民法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司法作风建设,要求每一位审判人员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以整风的精神查找工作作风中的缺点和不足,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诚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从严加强管理,有力提升了广大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确保了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四)加强司法廉洁建设

廉政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硬任务。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管理监督责任,加大问责追究力度,通过开展集中式教育、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会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全体知识产权审判人员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好权力,不被各种诱惑所动,不为各种干扰所惑;通过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等方式,加强管理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结 束 语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成“十二五”规划,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关键一年。人民法院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事业发展,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开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推动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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