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双语)

发布时间: 2014-11-08 15:06:4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最高法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奇虎 科学发展观 Zong 圆谷

二、立足创新驱动发展目标,着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党的十八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作出的重大部署。人民法院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面临的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紧紧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获得“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

正确的司法保护理念和政策对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确保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2013年,人民法院继续深入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保护基本政策,根据国家科技政策、经济政策、产业政策、文化政策、贸易政策等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司法政策体系;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属性、功能、特点和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具体司法政策内容。围绕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专利权保护,重点加强对基础前沿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的技术成果保护,推动技术突破和技术创新。围绕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促进品牌创新,进一步加强商标权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假冒商标、恶意抢注等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围绕推动文化繁荣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著作权保护,重点加强对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创新成果和新型文化业态的保护,鼓励自主创新。围绕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加强竞争保护,重点打击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促进了现代市场体制的完善。围绕充分维护权利人利益,进一步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举证妨碍制度的运用,正确把握法定赔偿和酌定赔偿的关系,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合理性。在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重视运用财产刑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惩处力度,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如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宗连贵等28人制售假冒“金龙鱼”、“鲁花”注册商标食用油案中,对被告人判处2704万元的罚金,有力震慑了犯罪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二)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

深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坚持改革创新,是激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力,确保公正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2013年,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 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根据专利案件不断增长的趋势,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适当下放专利案件管辖权,指定符合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同时,集中布局专利等技术类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按需灵活布局驰名商标等特殊类型案件管辖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截至2013年底,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为87个、45个、46个和45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为160个,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为7个。 稳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增强“三合一”试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积极引导地方人民法院稳步推进试点进程。截至2013年底,共有7个高级人民法院、79个中级人民法院和71个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 进一步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细化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专家咨询等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的操作程序,建立和完善鉴定人、技术专家出庭参与庭审的工作机制,强化对鉴定意见、专家意见的程序和实体审查,不断提高技术事实认定科学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技术专家工作办法,聘请20位技术专家帮助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三个专家库,为审判专业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优化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方式、流程,改进参审机制,增选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需要的专家型陪审员,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了参审效果。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专家陪审员参审力度,有58件涉及复杂技术问题的案件吸收专家陪审员陪审,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

(三)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拓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 加强维权和诉讼指导。强化对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告知工作,引导权利人管控侵权、理性维权。如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向当地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提示手册》等,引导企业建立维权应对机制和诉讼引导机制。加大证据保全和依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凡是符合证据保全或者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均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 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理案件400余件,成功审理了一大批案情复杂、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的知识产权案件,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师生在内的2万余名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巡回庭审,取得良好效果。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纠纷较多的市县积极探索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指引功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在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设立法官巡回工作站,每月定期派法官前往工作站现场开展工作。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吉林、福建、安徽、贵州等地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深入重点企业,科技工业园区等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在知识产权创新、管理、运用、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升企业创新驱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司法保护意识,增强企业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实现创新发展的能力,受到企业的欢迎。 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挥司法建议的指引、导向功能,对在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高发问题等,积极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问题的实质解决。如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网吧著作权侵权纠纷,向当地人民政府、版权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引导知识产权使用者合法、规范经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公证文书因程序瑕疵导致效力不被采信的问题,向省司法厅发出司法建议,敦促其规范公证行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人民政府发出特色商标资源保护的司法建议,促进对特色商标资源加强保护。山西、上海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也不断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为相关部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管理和保护提供有力服务。

(四)始终坚持强化保护,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宣传力度

司法宣传是人民法院让社会了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渠道,是传播司法保护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理念的重要环节。2013年,人民法院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规律,突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特点,创新宣传工作形式,围绕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自有媒体、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的作用,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增强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和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型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2年)》,生动形象地向社会展现了人民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成果。地方人民法院也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走上街头发放知识产权宣传册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关切。如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区法院开展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深入企业和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江苏省法院系统在宣传周期间,共召开9场新闻发布会,组织社会各界1800余人次旁听庭审,走访企业100余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0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围绕“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走进“种子一条街”现场开庭审理植物新品种案,邀请种子管理站人员和种子经营户旁听审判,以案讲法,增强司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五)始终坚持协同发展,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坚持走合作共赢、协同发展之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保护合力。2013年,人民法院继续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构建知识产权立体保护格局。安徽、江西、广西等地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与知识产权部门的协作,积极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新途径。 加强国际交流,提升国际形象。最高人民法院派员参加了中美、中欧、中俄、中瑞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以及中瑞、中韩自贸区谈判等国际会议,全面展示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的成果,表明中国坚持不懈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立场和决心。精心接待美国、日本、欧盟等高层代表团近百人来访,积极回应外方关切,澄清有关误解,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就,塑造良好国际形象。为进一步畅通交流渠道,扩大交流成果,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依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接待了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瑞士等代表团来访,得到来宾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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