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双语)

发布时间: 2014-11-08 15:06:4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最高法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奇虎 科学发展观 Zong 圆谷

2013年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的一年。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提升司法能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加强司法保护导向,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深入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止、制裁和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强化。2013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二审案件114075件。

(一)知识产权民事审判成果显著,有效发挥保护产权、激励创新的作用

2013年,人民法院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对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紧紧抓住机遇,明确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8583件、88286件,分别比2012年上升1.33%和5.29%。其中,新收专利案件9195件,同比下降5.01%;商标案件23272件,同比上升17.45%;著作权案件51351件,同比下降4.64%;技术合同案件949件,同比上升27.21%;不正当竞争案件1302件(其中垄断民事一审案件72件),同比上升15.94%;其他知识产权案件2514件,同比上升13.91%。全年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697件,同比上升18.75%;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83件,同比下降21.21%;审结垄断民事一审案件69件,同比上升40.82%。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1957件和11553件,同比分别上升24.80%和24.33%。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再审案件75件和96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下降56.40%和56.95%。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57件,审结417件,同比分别上升92.82%和69.51%。其中,新收申请再审案件365件,审结341件。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诉前保全措施,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诉前停止侵权申请案件11件,裁定支持率为77.78%;依法受理诉前证据保全申请案件173件,裁定支持率为97.63%,有效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依法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案件47件,裁定支持率为96.97%。如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微软公司诉北京富基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Microsoft Office(微软办公)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中,根据微软公司的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固定了侵权事实,取得了被告服判息诉的良好效果。

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爱蓝天高新技术材料(大连)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等与上海音像出版社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圣莱科特国际集团等与华奇(张家港)化工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福建超大现代种业有限公司与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确认植物新品种权实施许可合同无效纠纷案等。

(二)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稳步推进,充分发挥监督执法、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

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886件, 比2012年下降1.43%,审结2901件(含旧存),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新收专利行政案件697件,同比下降8.29%;商标行政案件2161件,同比上升0.51%;著作权行政案件3件,同比持平;其他行政案件25件,同比上升66.67%。在审结的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中,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仍占较大比重,共计1312件,占知识产权行政一审结案数的45.23%。其中,审结涉外案件1143件,涉港案件84件,涉澳案件0件,涉台案件85件。审结的案件全部为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其中商标行政案件占比较大,为80.10%。

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二审案件1490件,审结1496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4.64%和7.78%。在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判1268件,改判146件,撤诉59件,驳回18件,其他方式结案5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新收知识产权行政申诉案件117件,审结104件,同比分别上升19.38%和6.12%。在审结案件中,驳回80件,占76.92%;裁定提审23件,占22.12%;撤诉1件,占0.96%。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提审案件19件,审结19件。在审结案件中,维持3件,占15.79%;改判14件,占73.69%;撤诉1件,占5.26%;撤销原判指令立案审理1件,占5.26%。

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有:圣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卡比斯特制药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武夷山市桐木茶叶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北京鸭王烤鸭店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李隆丰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等。

(三)知识产权刑事审判扎实进取,有力发挥惩治犯罪、震慑侵权的功能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配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惩治和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在近五年来首次出现下降趋势。2013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331件,比2012年下降28.79%。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5021件(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注册商标案件3473件,侵犯著作权案件1484件),同比下降35.96%;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2455件,同比下降5.83%;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罪案件1686件,同比下降34.83%;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案件169件,同比上升141.43%。

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212件,同比下降28%;生效判决人数13424人,同比下降13.49%;给予刑事处罚13265人,同比下降13.52%。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4957件,生效判决人数6866人;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2390件,生效判决人数3430人;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罪案件1712件,生效判决人数2882人;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罪名案件153件,生效判决人数246人。在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1546件,生效判决人数2462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1496件,生效判决人数2221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350件,生效判决人数589人;假冒专利罪案件1件,生效判决人数0人;侵犯著作权罪案件1499件,生效判决人数1490人;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案件15件,生效判决人数33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50件,生效判决人数71人。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二审案件662件,审结627件。

人民法院审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宗连贵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罪案、陈邦取等3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尤艳等3人侵犯著作权罪案等。

2013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面加强,呈现出新特点:

一是案件增幅趋缓,审理难度增大。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增幅由上年的45.99%下降至1.33%;新收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分别由上年的上升20.35%和129.61%至下降1.43%和28%;而全国地方人民法院从2009年至2012年新收一审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年平均增幅分别为37.63%、33.05%和48.05%。从新收案件在全国的分布来看,案件基数较大的一些地方人民法院有增长放缓态势,而案件基数较小的一些中西部地区人民法院则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在案件增幅总体趋缓的同时,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较大,同比增长18.75%;涉及前沿科技问题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涉及知名企业重大利益的品牌保护案件,涉及技术成果商业使用的技术合同案件,以及涉及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等增多,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如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与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等国内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美国礼来公司等与黄孟炜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IDC公司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谷歌公司与王莘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与湖北童霸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等。

二是审判质效明显提高。全国地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保持稳定,为87.95%;再审率由2012年的0.20%下降至2013年的0.09%;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5.84%。全国地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审结案率为87.04%,比上年提高0.5%;审结的上诉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为9.8%;再审率由2012年的0.21%下降至2013年的0.069%。全国地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结案率为91.66%,处于较高水平。

三是诉讼调解效果显著。人民法院坚持依法调解、自愿调解、规范调解原则,继续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继续探索委托调解、行业调解、专家调解等调解方式,多渠道协同解决矛盾纠纷,找准调解案件的突破口,破解调解难题;高度重视关联案件调解工作,实现合作共赢,促进社会和谐。如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对案情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不是简单机械地坐堂问案,而是深入基层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将一批涉及民生的案件有效化解在基层。在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下,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68.45%。人民法院成功调处的社会关注度高、具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道道通”电子导航地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宝马股份公司与深圳市世纪宝马服饰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香港洪和堂医药有限公司与桂林益佰漓江制药有限公司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微软公司与安徽省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高晓松与北京优视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司法透明度。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发布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构建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人员体系,实行上网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促进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截止2013年底,通过网络公开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已达61368份。 强化重大案件的深度公开。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全媒体”形式对案件审理进行全景展示,不断提高公开的深度和力度。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强生公司垄断纠纷案等重大案件的公开审判,赢得社会高度肯定。 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直播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发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全面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和各类知识产权审判资讯,回应社会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年)》,编辑出版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2012年)》。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海南、甘肃、新疆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分别发布了本辖区201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性。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使裁判文书真正成为向社会公众展现司法过程、展示司法形象、规范司法行为、宣传法律知识、引领社会风尚的载体,树立正确的社会导向,传递法治正能量。 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检察监督机关、新闻媒体等对司法保护工作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完成了专门报告,确保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主动通报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司法保护工作。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了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获得委员们的充分肯定。

五是审判影响力不断提升。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重大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利益纷争大、关乎产业发展方向的案件,切实平等保护各类权利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的广泛赞誉,有力提升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如对确立互联网领域竞争规则有着重大影响的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了由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向社会全程直播庭审过程,四十余家境内外媒体对此进行了重点报道。这一强大阵容的公开审判和由此引发的持续广泛关注,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信心和决心,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日益深入人心,得到社会公众和权利人的普遍认同。

1   2   3   4   5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