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全年重点实施10个方面、66个惠民行动项目,完成投资303亿元。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事关孩子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必须持续加大投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创建素质教育特色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57所,完成14所学校危房改造和75所学校供热改造任务,切实改善办学条件。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开展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将省重点高中统招生配额比例提高到60%,外来务工和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就读公办学校,最大限度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政府统筹、行业主导,加快编制出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创新发展机制,加快构建具有哈尔滨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乃民生之本。我们要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和稳定就业政策,加快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深入推进高层次人才、自主择业转业军官、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民五大群体创业工程,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1.7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45万人。统筹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9000人、失业人员4万人、农民工5万人。全面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购买力度,努力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他们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到自己人生的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
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的最大期盼。我们要继续加大建设和供给力度,开工建设保障房2.25万套、竣工1.6万套,改造农村泥草房5万户、320万平方米;启动建设棚改项目47个、145万平方米,惠及棚改居民1.9万户,努力让城乡困难群众圆好“安居梦”、增加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基、安全之网。我们要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持续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允许农村、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享受转移接续政策。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适时启动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突出抓好6800户被洪水损毁房屋灾后重建,尽快恢复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全年新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451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26个,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努力争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抓好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有效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力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50%,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性报销补偿比例不低于80%。力求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完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转诊合作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社区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价销售。力求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8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努力让群众看病更方便、更满意。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抓好哈尔滨大剧院、音乐厅等重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市、区、街道(社区)和县、乡(镇)、村两个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南岗创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进一步提升文化发展层次和水平,广泛开展高雅艺术普及活动,着力打造百年交响乐团,高质量办好第32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切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继续做好“731”和“金上京”遗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努力让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推进中国工美集团文化大世界、平房动漫基地等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发展体育事业,突出抓好“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把冰雪项目纳入中招体育考试成绩;进一步扩大健身路径覆盖面,全力打造城区“10分钟健身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上,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实施工程式推进、常态化管理、品牌化运作、全社会参与,以更大的力度和显著的成效实现创城目标。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深入实施“强基工程”,加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以打击犯罪和确保交通、消防、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的公共安全体系,持续打造全国最具安全感省会城市。提升社会服务功能,新建千米以上城市社区和农村示范社区20处。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和“大调解”工作机制,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继续做好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族宗教、妇女儿童、残疾人、外事侨务、国防建设等工作,努力把哈尔滨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顺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坚定改革信念。始终保持一种昂扬向上、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一种自我变革、舍利为公的思想境界,一种干就干好、一抓到底的工作韧劲,面对机遇锲而不舍,面对困难勇往直前,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打造产业集群、统筹城乡发展、扩大沿边开放等重点工作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加快创新推动。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以更大的勇气拼搏进取,以更大的智慧开拓创新,在破解项目建设要素瓶颈、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破除城市管理运行弊端等方面大胆地试、勇敢地闯,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聚集发展合力。认真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完善社会治理、加强生态保护等重大事项上,增进共识、汇集力量,努力开创同心同德促改革、齐心协力抓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勤政为民,真抓实干。立行立改转作风。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懒庸散奢等不良风气,不断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从广大人民群众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把更多的财力用在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上。雷厉风行抓落实。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颗接着一颗钉、一锤接着一锤敲,凡是决策了的事项,凡是改革发展稳定重点任务,凡是百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我们都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强化责任、一抓到底,确保抓出成效,确保说了算、定了干,言必信、行必果,积小胜为大胜,让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让全社会感受到市场环境、创业条件、干部作风在一天天好转。强化素质提能力。着力在公务员队伍中营造崇尚学习、勤思善为的良好风气,不断提升应对复杂局面、统筹驾驭全局的能力,抢抓政策机遇、推动更好更快发展的能力,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破除瓶颈制约的能力,开拓进取、创新有为、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切实解决责任心不强、心浮气躁、本领恐慌等突出问题,以能力提升、作风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依法行政,创优环境。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处理问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法治精神始终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着力创优政务环境。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公职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履职尽责,提供更周到、更便捷的服务。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监督中心、市长公开电话等平台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百姓诉求,努力让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有效的保障。不断强化行政问责。继续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和整治涉企“四乱”行为规定,重点规范基层科所队、专管员和一线执法人员行政行为,严厉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持续唱响改善环境“好声音”,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四)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加强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政绩观,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政底线,切实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完善廉政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努力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屏障。强化廉政监督。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时代召唤我们前行,人民期待我们再创辉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埋头苦干、奋发进取,为实现哈尔滨科学发展新跨越、谱写幸福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