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02月28日15: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收益基金 耕地保护政策 富农政策 直补资金 政府债务管理 存量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计重收费 上级管理费

一、201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省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作风,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省财政运行稳中向好,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收入平稳增长,质量稳步提升。全省财政总收入2357.1亿元,增长15.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20.2亿元,增长18.1%。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1.2%,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全省有5个设区市财政总收入超200亿元。县县财政总收入超5亿元,其中:超10亿元的县(市、区)71个,比上年增加15个;超20亿元的23个,比上年增加6个;超30亿元的11个,比上年增加3个;南昌县达72.6亿元。同时,争取中央各类补助1726.5亿元,比上年增加74.4亿元;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7亿元,比上年增加36亿元。

——职能有效发挥,支持发展有力。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千方百计支持实体经济,继续整合资金4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大幅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试点,减轻了企业税负;取消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推行“财园信贷通”模式试点,发放贷款30亿元;省信用担保公司和省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额分别突破80亿元和40亿元。

——支出结构优化,民生显著改善。筹集700亿元财政性资金,办好民生工程76件实事,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98亿元,对困难企业实施缓缴、降费、补贴等社保政策,进一步促进就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等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用2年时间整合50亿元实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省市县集成50亿元支持5000个村点新农村建设;省级整合66.2亿元加大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大力支持移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65.1亿元,增长14.8%。其中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住房保障、农林水等支出超过200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57.9%。

——改革深入推进,管理水平提高。继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公务卡改革全面实施,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通过网上业务系统申报、审批。全省通过“一卡通”累计发放财政惠农补贴资金188.4亿元,发放率达98.8%。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全省土地储备融资审批制度。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从严控制预算暂付款,清收财政对外借款。坚持厉行节约,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全面停止安排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资金。省本级、设区市本级及20%的县(市、区)除涉密外的所有部门均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

——监管力度加大,绩效不断增强。健全下管一级、层层落实的财政监督体制,统筹运用监督检查、绩效管理、投资评审三个抓手,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对六项民生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全省共发现、纠正违规资金9.6亿元;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全省共发现“小金库”487个,撤销账户157个,上缴财政4728.4万元。“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全面上线。全省各级均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对592个项目实施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50.4亿元。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省财政全年评审项目130个,审减2.1亿元。

2013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20.2亿元,比2012年决算数(下同)增长18.1%,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1177.7亿元,增长20.4%,其中:国内增值税119.4亿元,增长11.1%;去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等“营改增”增值税收入27.1亿元;营业税422.7亿元,增长16.3%;企业所得税136.5亿元,增长9.9%;个人所得税28.8亿元,增长8.5%;契税和耕地占用税194.4亿元,增长16.5%;其他税收收入248.8亿元,增长31.2%。非税收入442.5亿元,增长12.3%,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6.3亿元,增长10.3%;罚没收入63.4亿元,增长15.7%;专项收入62.9亿元,增长2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亿元,下降96.6%,主要是从2013年起我省各级大部分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中不再反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4.5亿元,增长73.7%,主要是利息收入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加较多;其他收入34.2亿元,下降1.6%,主要是部分地区2012年入库一次性收入较多。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465.1亿元,增长14.8%,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336.9亿元,增长9.3%;国防5.9亿元,增长9.4%;公共安全163.3亿元,增长15.2%;教育661.6亿元,增长6.4%,主要是2013年中央补助我省教育专款减少,及2012年一次性安排高校化债资金46.1亿元,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6.8%;科学技术44.8亿元,农林水事务435.3亿元,分别增长63%和13.1%,以上三项支出,均超过全省财政经常性收入9.8%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文化体育与传媒51.9亿元,增长15.9%;社会保障和就业374.9亿元,增长16%;医疗卫生262.7亿元,增长19.9%;节能环保73.5亿元,增长9.9%;城乡社区事务202.4亿元,增长14.5%;交通运输206.9亿元,增长7.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14.1亿元,增长9.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4.3亿元,下降10.3%,主要是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到期,相关补贴支出减少;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9亿元,增长0.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1亿元,主要是省级2013年援疆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9.4亿元,下降3.3%,主要是2013年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集中在四季度入库较多,部分收入当年未及安排列支;住房保障支出199亿元,增长4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21亿元,增长10.7%;债务付息支出21.4亿元,增长80.6%,主要是各级各类债务还本付息额增加,及部分市县安排的补充还贷准备金增加;其他支出116.8亿元,增长68.2%,主要是经省政府批准,为部分省属企业注入40亿元资本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9.2亿元,增长66.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10.7亿元,增长74.8%,主要是土地出让面积增加,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增加较多;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9.4亿元,增长18.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1亿元,增长76.7%,主要是房地产开工面积增多,相应增收较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9.2亿元,下降22.4%,主要是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相应缴纳收入减少;育林基金收入2.9亿元,下降2.9%,主要是各地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林木采伐量减少,相应减收;森林植被恢复费7.7亿元,增长5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1.5亿元,增长50.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1亿元,增长49.9%;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6.9亿元,增长72.8%,主要是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加,相应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增长较多;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9亿元,增长15.6%;彩票公益金收入12.8亿元,增长38.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6亿元,增长13.9%;车辆通行费67.6亿元,增长64.5%,主要是我省从2012年7月1日起,上调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基价,从2013年4月1日起,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由此增加的通行费收入较多;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8.8亿元,下降32.9%,主要是部分地区2012年一次性收入清缴入库较多。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82.9亿元,增长68.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58.4亿元,增长73%,主要是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8.9亿元,增长129.9%,主要是2013年清算安排以前年度的地方教育附加较多,支出相应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9.7亿元,增长82.1%,主要是2012年中央补助资金下达较晚,结转至2013年开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9亿元,增长49.1%;政府住房基金支出4亿元,增长13.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3.6亿元,增长57.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5.3亿元,增长70.8%,主要是部分地区安排土地整理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方面的资金较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0.8亿元,育林基金支出2.6亿元,分别下降22.8%和18.2%,主要是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5.4亿元,增长81.2%,主要是南昌市2013年用于大桥养护等方面的资金较多;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4.7亿元,增长3.5%;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3.3亿元,增长1.8倍,主要是九江等地区用于港区建设等项目资金较多;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61.1亿元,增长59.5%,主要是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彩票公益金支出18.6亿元,增长99.2%,主要是2013年中央追加我省的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公益事业建设资金较多;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4.6亿元,增长14.5%。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2.1亿元,增长3.3%。主要收入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税收收入41.9亿元,增长9.2%。其中:增值税7.3亿元,下降11.4%,主要是部分省属冶金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缴纳的增值税减少;营业税9.3亿元,增长139.6%,城市维护建设税0.7亿元,增长89.7%,主要是根据中央规定,从2013年起,将铁道部集中缴纳的铁路运输企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由中央收入调整为省级收入;企业所得税24.5亿元,下降5%,主要是部分省属企业效益下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少;个人所得税104万元,下降47.2%,主要是对2008年10月9日后产生的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该项收入逐年减少;非税收入70.2亿元,与上年持平。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44.7亿元,增长13.8%,主要支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49.9亿元,下降5.6%,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开支相应减少;国防1.9亿元,下降4.6%,主要是2012年省财政安排省军区、省预备役师一次性经费较多;公共安全35.4亿元,增长15.9%;教育92.9亿元,下降20.9%,主要是2012年拨付省属高校化债补助资金38.8亿元,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18%;科学技术10.4亿元,增长18.4%;农林水事务68.2亿元,下降1.2%,主要是2012年中央一次性追加安排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基建资金16.8亿元,列省级支出,剔除此因素,同口径增长30.6%,以上三项支出均超过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2.2%的增幅;文化体育与传媒18.2亿元,增长3.1%;社会保障和就业17.3亿元,增长33.4%;医疗卫生10.5亿元,增长37.9%;节能环保2.1亿元,下降48.7%,主要是2013年中央安排列省级支出的节能减排和再生能源发展资金减少;城乡社区事务0.5亿元,下降27.5%,主要是2013年取消了建筑行业上级管理费,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交通运输103.8亿元,增长16.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1.6亿元,增长12.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亿元,下降7.9%,主要是原在省级列支的外贸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起改列市县支出;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4亿元,下降91.8%,主要是省财政2012年一次性安排4.4亿元组建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亿元,为省级援疆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6.1亿元,下降26.5%,主要是2013年矿产资源专项收入集中在四季度入库较多,部分收入当年未及安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0.6亿元,增长6.2倍,主要是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将住房保障资金28.3亿元在省级列支安排市县使用;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4.5亿元,增长8.1%;债务付息支出4.2亿元,增长42.2%;其他支出42亿元,增长23倍,主要是经省政府批准,为部分省属企业注入40亿元资本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1.8亿元,增长33.9%。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9.4亿元,增长18.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9.1亿元,下降22.5%,主要是严格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相应缴纳收入减少;森林植被恢复费7.3亿元,增长54.3%,主要是2013年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进展加快,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相应增加较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4.6亿元,增长1.6倍,主要是2013年进一步规范征管,清缴防洪保安专户结存资金较多;彩票公益金收入8.2亿元,增长48.2%;车辆通行费67.5亿元,增长64.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7亿元,增长31.8%。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8.8亿元,增长61.1%。其中,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约1亿元,增长22.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4亿元,上年仅145万元,主要是根据规定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13年用于省级部分重点水利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1.7亿元,增长0.1%;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亿元,上年仅253万元,主要是2013年安排省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较多;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61亿元,增长59.4%;彩票公益金支出4.3亿元,增长103.5%,主要是2013年省级安排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7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6.4亿元,增长6.7%。

以上是2013年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编成后还会有些变动,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和财政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依法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省人民齐心协力、奋发拼搏的结果,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财政收入总量还较小,质量有待提高;支出结构需进一步优化,收支平衡压力较大;财政监督还需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提高财政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资金绩效,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1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2014年全省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2664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830.1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377.4亿元,其中:增值税207.5亿元,营业税442亿元,企业所得税161.2亿元,个人所得税31.6亿元,其他税收收入535.1亿元;非税收入452.6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35亿元,专项收入70.8亿元,其他非税收入146.8亿元。

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中央提前下达的各项补助,减去预计上解中央支出,预算财力为3077.6亿元。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057.6亿元,预留不可预见开支等20亿元,预算收支平衡。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2亿元;国防支出4.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44.4亿元;教育支出577亿元;科学技术支出50.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3.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7.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63.3亿元;农林水支出280.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26.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4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98.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9亿元;其他各项支出298.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65.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2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3.7亿元,育林基金收入2.8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7.8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0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3.6亿元,车辆通行费79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08.6亿元。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65.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20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3.7亿元,育林基金支出2.8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7.8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1.7亿元,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77.5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3.6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108.4亿元。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从2010年起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一起,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九项基金,实行专户存储、分账核算、自求平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从今年起正式向省人代会报告全省和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九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84.6亿元,较2013年预计执行数增加7.9%,其中:保险费收入41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16.2亿元;全省九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1.5亿元,较2013年预计执行数增加14.2%;本年收支结余73.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57亿元。

(二)2014年省级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16.5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3.9%。收入项目的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2.8亿元,其中:增值税11.2亿元,营业税5.2亿元,企业所得税25.7亿元,其他税收收入0.7亿元;非税收入73.7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27亿元,专项收入27亿元,其他非税收入19.7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6.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260.6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0亿元,减去补助市县支出1018.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3.1亿元,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395.2亿元,比2013年预算财力增加19.3亿元,加上盘活存量、调整结构等增加的财力20.7亿元,可统筹安排的预算财力增加40亿元,主要用于确保科技、教育、支农支出法定增长,省级区域性津补贴平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重大改革支出,以及省直单位增人增支、增加薪级工资、职务职称晋升、新进人员住房补贴和政府债券利息等刚性支出需要。据此,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95.2亿元。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7.9亿元;教育支出76.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0.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1亿元;农林水支出15.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61.8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4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9亿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7.1亿元;其他各项支出30.5亿元。

教育支出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增长10.2%;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增长13.2%;农林水支出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下降69.5%,主要是2013年在省级列支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6亿元,中央2014年未提前下达,剔除此因素,同比增长12.4%,均高于省级财政经常性收入2.7%的增幅,达到法定要求。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1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23.7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7.8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2.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亿元,车辆通行费79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26亿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市县上解收入,减去补助市县支出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92.4亿元。

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2.4亿元。其中:育林基金支出0.2亿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支出0.7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4.1亿元,车辆通行费支出77.5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4.5亿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5.4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省级开展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失业保险实行省级调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2014年,省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亿元,较2013年预计执行数减少0.7%,主要是省里为弥补市县基金缺口加大向基层的转移支付力度,财政补贴收入减少3.5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3.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亿元;省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5亿元,较2013年预计执行数增加16.2%;本年收支结余1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1.以上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省代编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各级政府批准预算的汇总数,待各级人代会审批同级预算逐级报省后,再汇编2014年全省预算,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2.2014年财政部将继续代地方发行政府债券。目前我省正在申报发债额度和项目,待财政部批准后再编制调整预算方案,专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2014年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部门预算草案,两个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是:

1.省林业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4554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36.07万元;事业收入459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6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万元;上年结转16485.08万元。

(2)支出预算45546.15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097.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45.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2.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3.2万元;项目支出28988.6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46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776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24.7万元;农林水支出34415.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52万元。

2.省国土资源厅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18119.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6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76.96万元;上年结转4978.47万元。

(2)支出预算18119.43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83.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01.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9.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2.03万元;项目支出11774.3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161.9万元;结转下年7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634.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2万元;教育支出11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8万元;结转下年700万元。

三、统筹财力,推动发展,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财政今年增加安排72亿元资金,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具体新增支出项目是:

(一)教育方面安排28.6亿元。学前教育1.2亿元;义务教育16.5亿元;高中教育1亿元;高等及职业教育2.6亿元;研究生专项经费1亿元;民办教育5000万元;预留对接中央有关教育政策配套资金5.8亿元。

(二)农业方面安排1.6亿元。美丽乡村试点专项经费500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000万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专项经费2000万元;移民搬迁扶贫250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专项经费1500万元。

(三)社会保障及救助方面安排9.3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军转干部及部分困难群体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等7.21亿元;建立特别救助制度1亿元;向低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8000万元;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专项经费2900万元。

(四)医疗卫生方面安排4.37亿元。提高城乡医疗财政补助标准4.07亿元;食品药品监测专项经费3000万元。

(五)促进区域发展方面安排25.9亿元。支持区域发展专项经费12亿元;财政困难县均衡性转移支付10亿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13个县扶贫攻坚专项经费1.3亿元;村民小组长报酬专项补助0.8亿元;市县发展考核奖励1.8亿元。

(六)支持经济发展方面安排1.3亿元。航空发展专项经费5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经费2000万元;非公经济发展专项经费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经费2000万元;购买进口设备贴息奖励专项经费2000万元。

(七)环境保护方面安排0.93亿元。节能减排专项经费1300万元;农村重点污染区域治理专项经费8000万元。

以上是2014年新增资金安排情况。以前年度出台今年继续安排的资金418.3亿元。

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完成2014年预算任务

(一)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战略部署,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提出了我省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全省财政部门要坚决贯彻、抓好落实。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长期规划管理。加强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力度。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清理和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建立省、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在调动省、市、县积极性的基础上,增强省级宏观调控能力。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摸清底数,合理有序消化已有财政存量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2014年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15%以上。四是推进预算公开透明。逐步建立向人大完整的预算报告制度,平稳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五是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及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研究制定我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和风险预警监测办法。六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把着力点放在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上,进一步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二)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支持赣东北、赣西、吉泰走廊、临空经济区、共青城先导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采取资金、采购等综合举措支持企业发展;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给予过渡性财政扶持;全面推广“财园信贷通”模式,加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力度。加快组建省级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做好恒邦财产保险公司筹建工作。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增加棚户区改造、水利等领域支出,推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和电商物流设施建设,优化消费环境。加大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大力实施民生工程。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强以民生工程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加大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抚恤和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住房保障、扶贫开发和群众生产生活八个方面的投入,增加财政性资金100亿元,总量达到800亿元,集中财力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民生实事。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多“雪中送炭”,少“锦上添花”,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大力提升管理绩效。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选择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对资金运行实施动态监控,完善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加快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建设,健全财政内部控制体系。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14年全省各级70%的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级、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专项支出的比重要达到40%以上;探索对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整体绩效考评。对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面实行预算评审;推进投资评审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发展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凝神聚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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