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2014年的形势和主要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将延续缓慢复苏态势;我国经济处于换挡期,下行压力较大。在全球经济深度转型调整时期,挑战和机遇并存。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抓好中央重大改革措施的细化和落实,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时,关于充分发挥湖南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的要求,把改革发展与扩大开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方式优化、区域协调、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我们要以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抓手,分区域布局、分类别考核、分梯次推进,奋力谱写湖南改革发展新篇章。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坚持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四化两型”,促进“三量齐升”,努力实现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12%;财政总收入增长12%左右;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万元GDP能耗下降2%。主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改革开放目标任务
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出台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基本完成市州和县级国企改革。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推动国有企业剥离社会职能,分类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注重长效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在长沙、郴州试点先照后证,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行。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扩大民间投资各项政策,制定分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措施,实施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统筹抓好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行业系统改革,2015年底之前完成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按照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总额不增加的原则,严控机构编制数量。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实施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年内完成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政府部门办公司要与所在部门全部脱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政府性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深化财税、金融、农村等各项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县级基本财力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省级项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不设立新的专项;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加快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和资源税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预警和“红线”规定,有效控制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进一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推进民营银行建设;引导外资银行和国内各类金融机构来湘发展;推进国家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试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和管控。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坚持规划先行,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自建住房财产权、林权的交易和抵押贷款有效途径。深化生产要素市场改革。推进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改革。继续推进水利、国有林场改革。
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鼓励传统优势产品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产品扩大出口,加大成套装备、资源能源和关键技术的进口。加快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支持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南车株机等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并购、重组,设立境外产业园、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体系。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引导各地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加工贸易。开展专业化、产业链、点对点招商,健全外商投资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调度机制。深化央企对接合作,吸引更多企业来湘建立集团和区域总部,以及研发、结算、数据、采购中心。支持湘商回湘发展。加快衡阳、湘潭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大项目入区和服务力度,建设原油、农产品、汽车等专业性进口平台。深入推进口岸大通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促进贸易便利化。
(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以优化产业结构、消化过剩产能、增强产业竞争力为重点,制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出台支持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先进装备制造与再制造、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轻工食品、节能环保、石油化工、钢铁有色等重点产业的政策措施,培育3D打印、工业机器人、两型住宅、北斗应用等新产业。抓好上海大众30万辆乘用车、泰富重工、蓝思科技三期,以及高端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升级、华菱汽车板等重大项目。促进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实施园区倍增计划,依托重点园区打造产业链长、带动力强、集聚度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强化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加强工业控制系统软件开发、产品和信息技术研发。加快数字湖南建设,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服务业、经营管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应用和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大千亿产业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引导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兼并重组。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保障粮食、油料、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稳定供给,粮食总产稳定在600亿斤左右。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优质粮食产业和沃土工程等重大项目,抓好环洞庭湖、娄邵盆地等土地整治,确保全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延伸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竹木、棉麻、烟草、花卉、苗木、水产、食用菌等主导产业链,继续培育粮油千亿产业,积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重点扶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注重农产品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培育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实施“百企千社万户”现代农业工程,完善“企业基地农户”的农企连结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启动实施“百片千园万名”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强节水高效农业、农作物高产栽培等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鼓励发展合作经济,引导各类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服务业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培育新的服务门类、运营方式和服务品种。发展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科技服务、检验检测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金融、商务会展、节能环保、会计咨询等服务业,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数字出版、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新型服务业。支持企业承接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建筑等服务外包业务。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发展第三方物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促进现代交通、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的对接、配套、融合。落实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重点实施“农贸市场改造”等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区域性交易中心。充分发挥我省山水风光秀丽、民族风情多样、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周边省区旅游线路的开发合作,集中力量建设若干条精品旅游线路和景点集群,深化旅游综合改革,强化旅游市场配套服务和营销管理。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巩固生活性消费,发展养老、健康、文化、培训等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试点,扩大“湘”字号消费品牌影响。落实服务业用水、用电与工业同价等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依托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加强超级杂交稻、IGBT芯片及模块、超薄平显玻璃、盾构装备、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生产装备等重点技术和产品,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攻关。积极争取长株潭三市高新区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科技投入机制,大力引进和发展科技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加大对创新型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专利权、商标权、股权等质押支持力度。开展科技保险工作。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股权激励,健全技术转移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创新成果得到保护、创新权益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