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全文)

2012年09月14日14:2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沙化土地 荒漠化类型 沙化监测 荒漠化土地 水蚀荒漠化 退化土地 多样性指数 植被退化 植被覆盖度 沙尘源区

目录

■前言

■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现状

■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动态

■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状况

■荒漠化和沙化总体趋势

■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净减少的成因分析

■荒漠化、沙化的严峻形势及其防治措施



一、荒漠化①和沙化②土地现状

(一)荒漠化土地现状

截至2009年底,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262.3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33%,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8个县(旗、区)。

1、气候类型区荒漠化现状。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115.86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44.16%;半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97.16万平方公里,占37.03%;亚湿润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49.35万平方公里,占18.81%(图1-1)。

2、荒漠化类型现状。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183.20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69.82%;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25.52万平方公里,占9.73%;盐渍化土地面积17.30万平方公里,占6.59%;冻融荒漠化土地面积36.35万平方公里,占13.86%(图1-2)。

3、各省区荒漠化现状。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5省(自治区),面积分别为107.12万平方公里、61.77万平方公里、43.27万平方公里、19.21万平方公里和19.14万平方公里,5省(自治区)荒漠化土地面积占全国荒漠土地总面积的95.48%;其余13省(自治区、直辖市)占4.52%(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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