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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业投入大幅增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2010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1662.56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20.66%;资金到位率为107.64%。其中,实际到位中央林业资金944.96亿元,占全部实际到位资金总量的56.84%,比2009年下降4个百分点。在中央林业资金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69.41亿元,比2009年增长39.37%;国债资金34.44亿元,下降42.57%;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11.92亿元,增长11.13%;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229.19亿元,增长16.90%。2010年,中央林业资金仍主要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等五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主要投入对象。中央林业资金投入5项工程的资金总量达 444.87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资金的47.08%。
2010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180亿元,实际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62.03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90.02%,其中:工业原料林(含木本油料及沙区石漠化地区种植业,下同)项目落实贷款54.37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3.56%,比2009年下降12.66%;经济林项目落实贷款40.58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25.04%,比2009年增长17.93%;其他种植业项目落实贷款12.78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7.89%,比2009年增长79.75%;多种经营项目落实贷款54.30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3.51%,比2009年下降 3.26%。
2010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6.57亿美元,比 2009年增长18.56%,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1 057.35亿美元)的0.62%。其中国外借款0.84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5.50亿美元,无偿援助0.23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 12.85%、83.63%和3.52%。从利用外资方式上看,依然以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国外借款和无偿援助仅占林业利用外资的16.37%;从利用外资的项目类型上看,以公益林和商品林造林项目为主,项目个数为191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1.65亿美元;从林业利用外资的区域上看,沿海省份利用外资比例较大,福建和广西两地林业利用外资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总额的 79.12%。
2010年,全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1553.32亿元,比2009年增长 14.95%,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449.19亿元,比2009年增长12.50%;更新改造投资完成82.21亿元,比2009年增长57.92%;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1.93亿元,比2009年增长97.47%。国家投资完成745.24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47.98%。
从结构看,营林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170.96亿元,比2009年增长 5.54%;森工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完成278.22亿元,比 2009年增长55.73%;营林和森工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比为4∶1。营林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23.33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249.84%;森工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88亿元,比2009年增长 29.72%;营林和森工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比为1∶2.5。
7.林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森林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0年,严格林地征占用情况检查,强化林地使用情况监督,林地资源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国共审核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1.7万项,占用征收林地面积16.95万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103.92亿元。2010年,组织了对29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大林业森工集团的70个县级单位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2009年以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 277项,到期临时占用林地275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1031项。检查的1 277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实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7157.0公顷。其中,违法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86项,面积752.6公顷。2010年,制定下发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和《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编制完成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两个行业标准;完成了全国“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及批复工作;切实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组织编制了《林业数表管理办法》、《全国林业数表体系建设导则》和《林业数表编制数据采集技术规程》,规范林业数表工作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8.林木种苗建设成效明显,森林防火能力提升显著
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总投资312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1213万元。与2009年相比,总投资增长了8.19%,地方配套投资增长了26.69%。2010年,国家开工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133个,建设规模11896公顷。其中,林木良种基地项目97个,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项目28个,采种基地等项目4个,种苗基地等其他项目4个,建设规模分别为9261公顷、1646公顷、859公顷、130公顷。
2010年,全国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成效显著。修订了《国家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了《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直升机应急支援方案》、《武警森林部队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总体预案》,印发了《森林航空消防管理办法》,森林防火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共投入基本建设资金 11亿元。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共储备扑火物资 3.6万件,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拨扑火物资 2.7万件,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引进了第三架米-26大型直升机,在江西、湖南、陕西新建了 3处航空护林站,大庆基地正式启用;先后举办了 20多期防火培训班,培训 400多名扑火指挥员,举行 2次扑火指挥系统实战演练,组织考察了中俄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提高了各级防火人员综合素质。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严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加强
2010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总面积1176万公顷,其中虫害发生面积为852万公顷,病害129万公顷,鼠(兔)害183万公顷,有害植物12万公顷,共成灾107.8万公顷,成灾率 4.6‰。与 2009年相比,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有所增加。
2010年,组织完成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3)》的编制和论证;积极争取落实了边境地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省份 50处国家级监测站的基本建设投资 2 000万元;组织完成了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验收;全年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2 200余人次。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日常监测防控,发现麋鹿魏氏梭菌病、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6起野生动物疫情,共计 49起异常情况。强化现场督导和工作指导,指导湖北、北京等地麋鹿异常死亡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和隐患排查,配合质检总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北方边境地区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