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全文)

2012年09月14日10: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2009年 法律职业教育 可再生能源法 刑事被害人 科学发展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国际人权条约 构建和谐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 执行案件信息

三、关于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

2009年,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审判工作

2009年,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司法,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8875件,审执结10544736件。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797160件,标的额9205.75亿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54.41%,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占23.82%,侵权、权属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占21.77%。人民法院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过程,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的占62%。对不能调解和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裁判,充分发挥裁判明辨是非、规范行为、惩恶扬善的作用。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6746件,其中,审结爆炸、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故意重伤、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267278件;审结贪污贿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55451件;审结一般盗窃、轻伤害、交通肇事等其他刑事案件444017件。共判处罪犯99787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罪犯占16.3%。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77604人,同比下降12.7%。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全年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13263件。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死刑案件质量。高度重视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格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妥善审理并及时发布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刑事案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稳定因素。坚持司法主权原则,依法审理涉外刑事案件。

———发挥行政和国家赔偿审判职能,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全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0530件,其中涉及房屋拆迁、房屋登记、规划等城建方面的案件22741件,资源类案件21352件,环境保护案件2628件,涉及公安的案件9563件,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案件9126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31件。人民法院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等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就行政审判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行政机关,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听证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尽快得以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就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完善工作机制等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切实保护当事人诉权。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年各级人民法院共执结新收执行案件2446027件,已执行结案的标的金额5760.1亿元。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共执结各类执行积案340.7万件,标的额约3430亿元,一大批积压多年、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的执行案件得以解决。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收录630万件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为规范相关执行行为,推动执行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

———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全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25335件;依法提起再审32387件。为优化立案信访审判资源,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增设立案二庭,设立申诉立案大厅,各级人民法院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导引、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职能,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服务;从提高办案质量、抓好初信初访入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2009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05.5万人次,同比下降9.4%;强化审判监督工作,2009年审结的再审案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11669件,占生效裁判的0.18%。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二)检察工作

2009年,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起诉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42473人,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218件;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犯罪嫌疑人15137人,起诉假冒专利、注册商标等犯罪嫌疑人2695人;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犯罪及坑农害农的犯罪。

———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犯罪,重视打击和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品行调查、分案起诉等制度,打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加强残疾人控告、申诉等权利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军案件,依法维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完善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开通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推行网上受理信访、法律咨询、案件查询等,推行下访巡访、预约接访、民生热线等措施。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依法打击犯罪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矛盾的化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诉1134380人。完善信访工作程序,推行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全年办理群众信访421306件次。重视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推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完善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侦查办案机制。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同步介入等预防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强化犯罪分析、预防建议和预防咨询工作,在重大建设项目中推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5149件。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466件、撤案6742件,决定追加逮捕21232人、追加起诉18954人、不批准逮捕123235人、不起诉33048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5664件次。加强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6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4035件次;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依法提出抗诉11556件,再审检察建议6714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依法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883人,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意见337人次,对监管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2268件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761人。

———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整改落实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注重听取律师意见,重视接受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健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对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推行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制度。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以业务骨干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培训检察人员10.8万余人次。制定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47人。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为中西部基层检察院定向招录近2000名检察人员。

(三)加强司法解释工作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司法解释3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18件,其中刑事司法解释3件,民事司法解释11件,行政司法解释1件,其他司法解释3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1件,有效地指导了司法实践,维护了司法统一,为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和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公安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各级公安机关以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深入开展命案侦破和禁毒工作,重点打击“团伙、系列、流窜犯罪”,坚决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发势头,组织开展了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打击防范涉枪犯罪、打击假币犯罪、打击整治发票犯罪、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保持了对严重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44.8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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