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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
1.基金资产负债表(会社基01表)
2.基金收益表(会社基02表)
3.基金权益变动表(会社基01表附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基金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
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核算基础
基金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3)记账本位币
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委托投资业务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资产负债表日,美元会计报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会计报表。
(4)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基金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交易费用在初始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交易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含应收利息)确认入账,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期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基金权益,交易费用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产生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融资与融券回购
融券回购为根据融券回购协议接受交易对手证券质押、融出资金的合同;融资回购为根据融资回购协议以证券质押、自交易对手融入资金的合同。
融券回购按向交易对手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初始确认,合同项下收到的证券不计入基金资产负债表;融资回购按从交易对手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初始确认,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证券仍在基金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交易价差作为利息收入或支出,在协议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
(6)长期股权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7)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收入指基金运营收入。财政性拨入全国社保基金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划入的个人账户基金,于收到时直接计入基金权益,不作为收入核算。
基金运营收入和费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和确认。
(8)资产减值
除交易类金融资产外,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资产价值已回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权益性资产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基金权益,债权性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