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全文

2011年04月28日09:2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2010年 公报 201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统计和 防灾减灾 应急管理 各级政府 沿海 发布 情况调查

 

一、概况

2010年我国累计发生132次风暴潮、海浪和赤潮过程,其中44次造成灾害。各类海洋灾害(含海冰、浒苔等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76亿元,死亡(含失踪)137人。

1989年以来海洋灾害平均状况相比,2010年的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多年平均值,死亡(含失踪)人数低于多年平均值(见图1);

20012005年相比,2006年~201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18%,死亡(含失踪)人数减少了11%

 

                                              

 

1  1989年~201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和死亡(含失踪)人数

           2010

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省份为辽宁省(海冰灾害),损失34.86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为福建省(风暴潮和赤潮灾害)和广东省(风暴潮和海浪灾害),均超过30亿元。

本年度我国海洋灾害损失主要由风暴潮(含近岸浪)和海冰造成,其中1003灿都台风风暴潮(含近岸浪)导致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2.15亿元,死亡(含失踪)5人;1013“鲇鱼”台风风暴潮(含近岸浪)造成福建省直接经济损失26.22亿元;海冰灾害造成辽宁省直接经济损失34.86亿元,山东省直接经济损失26.76亿元。2010年海冰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近30年来最重。

2010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灾害损失分别见图2和表1

2  2010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灾害分布图

1  2010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海洋灾害损失统计

省(自治区、直辖市)

致灾原因

死亡(含失踪)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辽宁省

海冰

34.86

河北省

海浪、海冰、赤潮

7

3.68

天津市

海冰

0.01

山东省

风暴潮、海浪、海冰

27.31

江苏省

海浪

53

0.12

浙江省

风暴潮、海浪、赤潮

39

0.21

福建省

风暴潮、赤潮

33.10

广东省

风暴潮、海浪

21

30.67

广西壮族自治区

风暴潮

1.53

海南省

海浪

17

1.27

 

137

132.76

2010年各类海洋灾害损失见表2

2  2010年各类海洋灾害损失统计

灾害种类

死亡(含失踪)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风暴潮

(含近岸浪)

5

65.79

 

132

1.73

 

63.18

 

 

2.06

 

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

咸潮入侵

海平面变化

 

137

13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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