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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身份认同上处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尴尬境地,缺乏幸福感,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健康和心理疏导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在身份认同上,新生代农民工处于“农民”和“市民”之间的尴尬境地。新生代农民工对于“自己是老家的人”这一说法“非常同意”和“比较同意”的比例分别为46.3%和41.6%;对于“自己是农民“这一说法“非常同意”和“比较同意”的比例分别为23%和45.5%;对于“自己是城里人”这一说法“非常同意”和“比较同意”的比例分别为4.3%和18.5%。从城市融入的角度看,这显示出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并不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在身份认同上更倾向于自己是“老家的人”甚至是“农民”。
但是,在选择“如果要比较生活状况,您会和什么人比”时,新生代农民工选择:城市居民、城里的农民工、农村的亲戚、老家村里的人、老家乡里的人、老家县里的人和说不清的比例分别为23.4%、23.6%、6.8%、19.3%、6.7%、3.6%和16.7%。可以看到,在选择生活的参照系时,新生代农民工明显地更倾向于与城里人相比较。这意味着,当新生代农民工感受到与城市人群生活和地位有差距时,逆反心理和苦闷情绪会更加强烈。
总体而言,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幸福感。感到“比较幸福”和“非常幸福”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分别只有30.6%和5%,而感到“很不幸福”和“不太幸福”的新生代农民工的比例达到3.2%和7.7%。也就是说,存在11%的新生代农民工感觉很不幸福或不太幸福,他们的心理疏导和精神健康问题需要引起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足够的重视。
(四)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但是收入太低和住房问题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最主要的困难和障碍
在未来的打算上,接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如表6所示,“坚决不回农村”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8.1%,“尽量留在城市,实在不行再回农村”的占到37%。从婚姻状况看,未婚的新生代农民工打算将来在城市定居的比例更高。从性别看,新生代农民工中女性在城市定居的愿望更为强烈。在未婚的女性新生代农民工中,“坚决不回农村”和“尽量留在城市,实在不行再回农村”的比例上升到12.5%和40.4%。
表6:新生代农民工未来的打算(%)
未来的打算 |
新生代农民工 |
||||
合计 |
已婚 |
未婚 |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
坚决不回农村 |
8.1 |
5.3 |
5.6 |
7.6 |
12.5 |
尽量留在城市,实在不行再回农村 |
37.0 |
31.7 |
32.2 |
38.8 |
40.4 |
挣够钱就回农村 |
22.2 |
27.9 |
29.4 |
21.3 |
15.6 |
一定会回农村 |
11.2 |
15.1 |
13.7 |
11.3 |
7.1 |
不好说 |
21.5 |
20.1 |
19.1 |
21.0 |
24.5 |
但是,从现实的角度看,新生代农民工要想在城市定居下来还存在诸多困难。调查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认为,在城市定居下来的最主要的困难和障碍依次是“收入太低”、“住房问题”、“社会保障不完善”、“老人无法照料”、“子女教育问题”等。
67.2%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收入太低”是制约在城市定居的重要困难和障碍,63.2%的新生代农民工认为“住房问题”是制约在城市定居的重要困难和障碍。可见,收入问题和住房问题是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下来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和障碍。同时,认为“子女教育问题”、“老人无法照料”、“社会保障不完善”、“地位不平等”、“没有归宿感,难以融入城市生活”是制约在城市定居的重要困难和障碍的比例分别为16%、20.1%、24%、7.8%和13.5%。
五、政策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随着外出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了农民工的主体,并且出现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问题和新诉求,这将对中国整个的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需要相应的体制安排来保障新生代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社会,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社会保障、获得公共服务等方面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切实解决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下来的户口登记制度。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新生代农民工,应取消准入门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应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逐步转变为市民。
2、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满足新生代农民工在职业发展上的诉求,最终改善他们的收入状况。政府可建立新生代农民工专项培训资金,加大支持力度。根据企业对技术工人的实际需求,进行针对性更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可通过培训券、报销部分学费等多种方式给予补助。另外,为有创业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精心安排培训计划,帮助他们掌握创业知识和技能,成功创办自己的企业。
3、从制度上和规划上整体考虑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农民工群体的住房问题。城市政府要把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城市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整体考虑农民工住房的需要。针对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运用政府支持、市场融资和农民工集资等多种手段来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问题。
4、进一步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加大依法纠正和行政处罚的力度。重点加强对危险行业、工种和职业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受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得到医治和赔偿。
5、积极推进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参保率。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社会保障不仅是权益保障的问题,同时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能否在城市定居下来的重要制约因素。在制度设计上,要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低交费、低水平、广覆盖、可接转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与农民工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按照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6、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将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和学龄前教育都纳人城市教育规划和管理。逐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子女就读幼儿园的实际困难,适当扩大城乡结合部幼儿园建园数量,并且给予经费支持。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就地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更加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规范收费标准,为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管理和入学转学提供便利。凡是留守在输出地的农民工子女,输出地政府也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上学和受教育的权利。
7、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政府部门和企业还需要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和缓解心理压力。同时,只有逐步消除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各种制度性歧视,使新生代农民工真正享受市民待遇,才是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心理健康问题的根本之道。
(课题组成员:王萍萍、张毅、彭丽荃、王冉;执笔:王冉)
[1] 这里外出农民工被定义为2009年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2] 这里新生代农民工被定义为2009年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并且在1980年及之后出生的农村劳动力。也就是说,本文中“新生代农民工”特指的是新生代外出农民工。同时,与之对照,本文中将80年以前出生的外出农民工称为“上一代农民工”。
[3] 农民工监测调查是一项基于输出地的农村劳动力调查,涉及全国31个省(市、区)、857个县、7100个村和68000个农村住户,采用季度和年度问卷的方式定期收集农民工相关统计信息。
[4] 新生代农民工专项调查在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和陕西等10个省份进行,采用电话调查的方式共收集了6000多名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工作和生活状况的详细信息。
[5]根据农村劳动力在2009年从事本地农业的时间、从事本地非农活动的时间和外出从业的时间,我们将从业时间最长的那一种活动定义为该劳动力的主要就业选择。
[6]按照地区类型,输入地可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其他地区(如港澳台、国外),表1中没有显示在其他地区外出从业的比例。另外,本文表中的数据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下同。
[7]此表中不包括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是在家居住的外出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