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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发布
《2010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告
教办厅[20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教育部编制了《2010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发布,并同时在教育部门户网站的“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2010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育部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10-66092080。
一、概述
2010年,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和部党组、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为中心,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推进教育系统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提升了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建立健全教育系统信息公开的制度规范。近年来,教育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统筹规划教育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依序推进教育部机关、部直属单位、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继2008年制定《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0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后,2010年发布实施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和《意见》的出台,分别明确了高等学校和中小学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制度机制、公开内容、形式载体和保障救济措施,对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与监督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努力,截至2010年年底,教育系统已经建立了层级完整、内容全面、程序规范、措施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了以各级教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以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为主体,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教育信息公开水平为目标的工作体系。
2.重点抓好高等学校施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办法》是《条例》施行以来第一部规范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规章。教育部把贯彻落实《办法》作为2010年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研究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大力加强对《办法》宣传、教育、培训、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系统设计和整体安排。《办法》审议通过后,教育部及时做好权威发布,在印发《办法》的同时发布新闻通稿并配发答记者问,切实增进了教育系统和社会公众对《办法》内容的理解。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了“教育系统贯彻实施《办法》培训班”,邀请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做专题辅导报告,并组织部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直属高校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注重加强政策引导,在《中国教育报》上开辟专版专栏,报道各地各高校开展信息公开的有益经验和做法,邀请法律、高校管理和信息公开方面的专家发表理论文章。主动强化政策配套,组织编写和出版《办法读本》,对《办法》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狠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1号),指导教育系统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推动了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起步。
3.着力提升门户网站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会的精神,教育部进一步加大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力度,推动门户网站内容改版和安全防护措施升级。更改网站总体配色,调整栏目设置,累计撤并栏目38个。重新编排网站内容,统一网站中文版和英文版的页面外观。开通全文搜索引擎,配备防篡改系统,提升了门户网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网站管理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深度整合,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批发布的流程和技术保障措施。同时,在门户网站新版首页开设办事公开一级栏目,汇总了部直属单位中22个面向社会办事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了各个项目的名称、设立依据、办事流程、所需手续、承诺时限、办事地点、收费标准等信息。对于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办理的办事项目,还建立了与相应直属单位网站的链接。该栏目为社会公众在线办事提供了统一入口,进一步提升了网站服务水平。
4.积极推动重要信息的主动公开。教育部把教育规划纲要第二轮征求意见工作列为2010年推进决策公开的重要内容,坚持高起点谋划、分层次推进、高标准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教育规划纲要征求意见工作前后,部领导亲自部署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教育部召开了3次专场新闻发布会,组织编写教育规划纲要背景材料和百问,协调专家撰写理论文章。征求意见期间共有300多家媒体参与报道,中央主要媒体共刊发重要文章1200多篇、开设各类专题(特刊)60多期、举办各类访谈节目40多场(期)。社会各界通过博客、微博、短信、发帖等积极建言献策,开展建设性讨论,社会舆论自始至终保持热烈理性、平稳有序。决策信息公开推动了教育规划纲要文本的不断完善,发挥了营造良好氛围、凝聚社会共识的作用。
此外,教育部还认真做好招生就业、学籍管理、国家资助政策、公派留学、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教育、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部门预算、教育经费执行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的公开,主动为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