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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海洋环境监督与管理
1、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2009年省海洋与渔业厅配合省人大修订并颁布实施了《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海南省珊瑚礁保护规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2005年颁布实施)和《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定》(2008年颁布实施)这三部地方性法规,初步形成了海南省海洋资源和环境管理的法规体系。为使海洋管理法规的贯彻实施获得坚实的社会基础,我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下基层活动,先后举办了7期法制讲座,参加人数300余人。
2、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实现规范管理
2009年我厅组织开展了对海南省重点海洋工程项目的调研和检查,为重点海洋工程的规范化建设和有序管理提供现场咨询和指导。2009年,共组织或参与了6宗省、市县两级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核和审查工作。我厅对行政审批权下放后各市县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协助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开展了八所临时倾倒区的选划工作。
3、引导建设海洋生态与海洋产业的和谐发展关系
2009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围绕生态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努力构建海洋生态与海洋产业和谐发展的新局面。指导海南省海洋自然保护区内适度开发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展三亚鹿回头湾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组织召开海洋保护区管理工作座谈会,积极促进保护区与所在社区的共同和谐发展;完成《大洲岛保护区生物资源调查报告》和《海南岛海草床生态普查报告》成果的评审验收。
4、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及能力建设不断推进
组织各技术单位实施海南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发布了《2008年海南省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并指导海口、三亚、琼海发布了2008年市级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指导有关技术单位和市县发布了各类海洋环境监测通报60余期;利用数字海洋平台,积极推进海南全省统一的监测预报信息体系建设;利用省财政海洋管理资金支持市县海洋监测机构的建设,至此,海南省12个沿海市县中已有11个成立了市县级的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组织举办了第二期面向市县的海洋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7个市县25名技术人员得到培训。
5、海洋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开展了海南省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技术项目,继续推进沿海重点城镇风暴潮高风险区增水淹没图的编制工作,有关成果已经通过专家验收;11月上旬在海口市成功组织了风暴潮灾害预警和应急疏散演习;组织开展了海南省4个重点城镇沿岸警戒潮位的重新核定工作;组织开展了省级风暴潮、海浪灾害应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的建设工作,建设开通全国海洋预报远程视频会商系统海南节点;组织开展了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对溢油和赤潮个案做好应急处置;组织“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省海洋预报台在海南电台、电视台上发布南海海洋环境预报各182份,热带气旋影响期间共发布海浪警报35份,其中巨浪警报15份,冷空气影响期间发布海浪警报2份,在省厅网站海洋预报栏目上更新每天的南海24小时海浪预报182份,为海南海警总队等3家单位提供包括8个近海海洋环境预报在内的专项服务共540多份。
6、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取得预期成果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积极推进南海生物多样性管理项目各合同任务按计划完成,组织和协调三亚示范区及三亚一中等单位配合落实,并积极推广其成果,第二批子合同成果已经通过国家项目办的验收,《降低污染物对海洋保护区的威胁及制定显著降低污染水平的行动计划》、《三亚示范区可持续财政机制》、《根据国内外先进经验教训执行公众意识计划》等三个子合同项目及小额资助合同《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和技能》项目成果均得到国家项目办的认可,将在海南省海洋保护区管理及公众参与海洋保护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该项目支持下得到培训的各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200余人,听取各类海洋环境保护知识讲座的人员达到2000人以上。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中美海洋保护区的合作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