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9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报告/全文

2010年09月09日14:5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妇女 儿童 发展 规划 监测 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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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庆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瞩目成绩

到2009年末,《重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41项可量化目标中,有27项已经提前达标,4项基本达标,提前达标、基本达标指标占可量化目标的75.6%,比2008年提高12.2个百分点;还有7项暂未达标;3项无部门统计监测数据。《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43项可量化目标中有30项已经提前达标,2项基本达标,提前达标和基本达标项占可量化目标的74.4%,比2008年提高10个百分点;还有8项暂未达标;3项无部门统计监测数据。

(一)妇女获得经济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1、女性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层次逐渐提高。2009年,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有81.9万人,比2000年增加6.9万人。城镇新增妇女就业13.7万人,占新增就业人数的48.7%;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逐步下降,2009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占48.7%,比2000年下降3.1个百分点。残疾人就业人员中女性有25.5万人,占37.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45.0%,比2005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中高级技术人员中女性占39.5%,比2005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

2、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妇女的社会保障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2009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女性人数分别达到139.71、149.82、84.10和79.01万人,分别占参保人数的45.8%、41.3%、39.0%和34.4%,均高出城镇经济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1.0%,比2008年提高7.9个百分点,提前实现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90%的终期目标。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增强,基本实现了男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3、大力查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的行为,确保女职工、未成年人得到特殊劳动保护。2009年,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中,90%的单位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劳动部门也加大查处力度,2009年,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案件40起;查处使用童工案件24起,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警示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

4、贫困妇女数量减少、贫困程度降低。2009年,全市财政用于扶贫方面的投入达到9.34亿元,是2000年的2.4倍,扶贫资金投入稳步增长。2009年,全市有贫困人口(收入低于1196元)122万人,比2000年减少290万人,为2000年的29.6%。2009年,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70.4万人,比2000年增加51.29万人;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已达到116.6万人,是2003年试点时的613.7倍。通过对比,我们看出:2000年以来,贫困人口中享有国家扶持的比例越来越大,处于贫困中的妇女生活状况也因此状况得到改善。

(二)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层面进一步拓宽

1、妇女进入决策、管理层的比例逐步提高。2009年,全市有5名省(部)级女干部,比2000年增加了2名;厅(局)级女干部有281名,其中正职32名,分别比2000年增加165名、19名;县(处)级女干部有5895名,是2000年的5.1倍,女干部占17.0%,比2000年提高了7.2个百分点;市管及区(县)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3383人,占26.0%,比2008年提高1.3个百分点,提前实现不低于20%的目标。

2009年,54个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有74%的部门配备了女干部;2225个区县政府工作部门中,有59.2%的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均提前实现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50%的目标。40个区县政府、党委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92.5%和90%,分别比2000年提高35和15个百分点。

2、女干部数量逐步增加。2000年以来,公务员队伍中女干部比例呈稳步上升趋势。2009年,全市公务员中女性人数达到3.67万人,占公务员人数的25.1%,比2000年提高了3.9个百分点。

3、女性广泛参政、议政。2000年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人数、女性所占比例均有所增加。2009年,我市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代表中女性人数分别为14人和197人,比2000年增加4人和6人,女代表占的比例分别为23.0%和22.7%,分别比2000年提高5.1和0.5个百分点。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委员中女性人数分别为4人和173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1人和29人,女代表所占比例分别为12.1%和19.9%,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2.1和2.4个百分点。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1、早期教育兴起,学前教育快速推进,家庭教育知晓率提高。2003年,我市成立了首家在医疗卫生系统中开展早期教育的专业机构,并成为国家卫生部《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课题的三个科研单位之一,现已培训宝宝上万名,培训了大量早教教师。2009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9.5%,其中女童为68.9%,分别比2000年增加8.4和7.8个百分点;农村儿童学前一年级受教育率达到94.96%,其中女童达到93.5%,分别比2000年提高10.2和8.8个百分点。通过组织专家深入各区县及偏远山区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报告,2009年,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达到96%,比2000年提高16个百分点,提前达到终期目标。

2、义务教育得到巩固。2000年以来,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一直保持在99.8%以上,其中女生入学率保持在99.7%以上;2009年,初中阶段入学率为98.9%,其中女生入学率98.8%;四个指标均提前达到终期目标。

3、高中阶段、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200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5.8%,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35.4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比2000年提高15个百分点。

4、青壮年妇女文盲基本消除,妇女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率提高,残疾女性受教育权利基本得到保障。2009年,全市成人妇女识字率、青壮年妇女识字率分别达到89.7%和99.5%,分别比2000年提高3.2和2.8个百分点,分别超过终期目标4.7和4.5个百分点。为提高妇女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率,我市培养了1378个女畜牧业专职技术推广人员,平均每个乡镇村拥有1.04个女农(牧)业技术员,已提前实现终期目标。2009年,全市中小学三残儿童入学率93.7%,超过终期目标13.7个百分点,其中女童入学率达到93.2%,比2000年提高13.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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