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搞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意义重大,刻不容缓,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当前,要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条保障线”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向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过渡。
要进一步办好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向下岗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代他们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所需资金要按“三三制”原则认真落实。企业和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予以保证。对确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支持。各地要将中央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纳入地方总体安排,及时调剂社会筹集的资金。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有新的拖欠。各地方务必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对以前被挤占挪用的基金要加大收回力度,对挤占挪用的事件必须从严处理。
大力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各地要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努力开拓就业门路,搞好职业培训,使更多的下岗职工尽早实现再就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到位。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现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对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的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妥善予以安置。
在切实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积极推进改革,逐步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一是依法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提高保险费征缴率。在城镇强制推行以养老、失业、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险。这既是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途径,又是建立新体系的重要条件。同时,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要适当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比例。还要采取多种措施,开辟新的筹资渠道,补充社会保障基金。二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使下岗职工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保障基本生活,转向享受失业保险,走向劳动力市场就业。这项工作先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具备条件的城市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后稳步推开。三是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逐步做到退休人员与企业事业单位相脱离,尽快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积极开展退休人员由社区管理服务的试点。要加强对社区的领导和管理,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同时,注意做好社会保障体制转换过程中的工作衔接。
各位代表!
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条件。要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涉枪涉爆犯罪等刑事犯罪,以及各种严重经济犯罪。依法取缔和打击邪教组织。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行切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和进步。继续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保障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权利和民族平等权利。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坚决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和祖国统一。全面正确地贯彻国家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充分发挥广大海外侨胞在促进祖国改革开放与实现和平统一大业中的作用。
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是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大力支持人民解放军加强质量建设,坚持科技强军,发展武器装备,提高我军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防卫作战的能力。加强国防科技工业改革、调整和发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做好复员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加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的建设。
今年还要研究制定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和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开始实施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关系到21世纪初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八、从严治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要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和机构改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廉洁从政是对各级政府最起码的要求。每个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清正廉明。近几年来,反腐倡廉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反腐败的任务仍相当繁重。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廉洁自律,并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违者要追究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各级政府机关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金融、证券、工程建设、土地批租转租和物资采购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对所有重大案件,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徇情,决不手软,对腐败分子要严惩不贷。三是继续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重点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监督监察,严格执纪执法。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委派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认真实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在新的形势下,要继续发扬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作风。各级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有忧患意识和勤俭观念,时刻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坚决刹住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之风。各级政府要继续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扩建、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楼堂馆所,国务院各部门要作出表率。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公款消费和集团消费。现在名目繁多的办“节”、剪彩、评比达标等活动泛滥成灾,借机用公款旅游和吃喝玩乐,劳民伤财,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坚决加以制止。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国务院各部门要巩固机构改革的成果。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紧进行。要通过改革,做到精兵简政,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要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国务院各部门和省地级政府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巩固和扩大“三讲”教育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切实搞好县级“三讲”教育。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当前要特别关心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千方百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要继续完善和认真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各级政府都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民主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鼓励人民群众依法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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