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我国的建设、改革和开放,任何时候也离不开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当前政治思想领域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以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根本上保证建设、改革和开放的顺利进行和健康发展。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载入我国宪法的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是我们立国治国的根本。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实质,就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企图摆脱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由于思想战线领导上软弱涣散,对马克思主义的宣传重视和支持不够,甚至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放任纵容,使这股违反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共同意愿的错误思潮滋长蔓延。这种状况搅乱了部分人的思想,蒙蔽了一些缺乏历史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青年,影响了安定团结,干扰了建设、改革和开放。去年年底波及若干城市的少数学生闹事,尽管直接引发的原因各地各校有所不同,但从根本上来说,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的结果。听任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继续泛滥下去,就会影响更多的人特别是一部分青年迷失方向,就会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一个动乱的社会,建设和改革统统将无法正常进行。所以我们说,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国家的前途命运。对于这场斗争,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决不能犹豫和动摇。
经过去年年底以来几个月的工作,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严重泛滥的情况开始扭转,但要清除这股错误思潮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还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从当前来说,要集中力量抓好以下几件事:一、继续深入批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错误观点;二、认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正面教育;三、进一步整顿、充实和加强舆论阵地;四、切实加强和改进各条战线特别是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的建设。我们还要继续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精心地指导好这场斗争。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更好地实行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更加卓有成效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基本点是两条,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会遭到破坏,改革和开放就会失去根本的政治保证,甚至会走到斜路上去。不实行改革和开放,社会主义就会停滞和僵化,不可能充分发展社会生产力,也就不能在实践中真正有效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统一整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正是为了正确地、全面地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绝不是也绝不会影响改革和开放的进行。必须看到,有的人赞成改革、开放但思想不够清醒,或者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思想不够解放,这些都属于认识问题。通过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批评,分清是非,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和取得越来越明显的成效,我们相信,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理解得不全面、不完整的人们,必将在实践中提高认识,更加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一场艰巨复杂的长期斗争,既要态度坚决,不可半途而废,又要政策和方法正确,始终以理服人。我们必须认真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不搞政治运动,决不重复过去“左”的错误做法。几个月来,中共中央在这场斗争中已经明确宣布和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主要的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严格限于共产党内,主要在政治思想领域中进行,着重解决根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问题,不联系经济改革的政策、农村政策、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风格技巧的探索,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农村不搞,工厂和机关只进行正面教育;不层层找代表人物,不搞上挂下联,不搞人人过关;要把极个别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一贯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人,同有某些自由化观点、但不固执己见、遵守纪律的人严格区别开来,坚持团结绝大多数人的方针;要把非马克思主义的学术观点和有一般性错误的作品,以及探索中的失误,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严格区别开来;对学术理论和文化艺术上的不同意见,在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下,继续用正常的自由讨论、批评和反批评的方法去解决。对人的处理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对犯资产阶级自由化错误的人,既要认真进行批评帮助,又要给他们充分的时间进行思考,欢迎他们进行自我批评。对受到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而发表过错误言论和错误文章的人,主要是鼓励他们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认识。极个别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即使被撤销了领导职务,仍然要在适当岗位上安排他们的工作,用其所长,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实践证明,上述方针政策有力地保证了斗争的健康发展,今后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在这里,我还要再次郑重宣布:在整个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过程中,以现代化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不变,进行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方针不变,农村和城市的各项现行政策不变,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方针和各项政策不变,继续鼓励“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的政策不变。不但不变,而且还要长期地、更加正确有效地坚持下去。
不断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向前进,是我们一贯坚持的战略方针,也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所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目的。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要认真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有力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削弱,必须加强。但为了加强,又必须改进,否则加强的目的也难以实现。这是需要全国企业、学校、机关、部队、各行各业下功夫探索解决的新课题。我们应当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宣传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国内国际形势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必须坚持摆事实、讲道理和耐心疏导的方法,讲究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防止简单粗暴。要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理想教育群众,鼓舞士气,动员人们满腔热情地投身于建设和改革。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担负着教育人、塑造人的光荣使命,更要注意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改革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给教师积极提供了解实际情况的方便条件,有领导、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扩大视野,丰富实际知识。各级政府都要很好地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继续努力改善广大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加强和认真改进学校的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受教育者各方面的素质,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进一步努力促进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党和政府领导的报纸、时事政治刊物、广播、电视等传播工具,要按照各自的特点,完整地、正确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创造、贡献和奋发团结的精神。要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发表或反映各方面人们对党和政府工作提出的负责任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努力为人民同时也为党和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对社会舆论提供正确的引导,对广大读者提供有益的精神食粮。繁荣文学艺术是陶冶人民道德情操和丰富人民精神生活的需要。希望我们的作家、艺术家注意倾听群众和实践的呼声,积极深入生活,深刻反映时代,创造出更多的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优秀作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要进一步发展出版事业,改革出版发行体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图书。各级政府都要重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博物馆、展览馆、影院剧场等群众性文化事业的建设,把它们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社会科学研究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改革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规律,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在文艺创作和学术研究领域中,要在遵守宪法规定的原则下,继续实行创作自由、学术自由、讨论自由以及批评和反批评的自由,提倡勇于实践,大胆探索。我们必须坚持在对外开放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吸取国外一切有益的思想文化成果,但同时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西方资产阶级的哲学社会学说和文学艺术思潮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鉴别,而决不能一味地盲目推崇,更不能把资本主义腐朽的人生观、价值观当作所谓的“新观念”加以传播,否则就会腐蚀人们的思想,污染人们的心灵。以生产和传播精神产品为主要任务的各项文化事业,当然也都应该积极改善经营,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作为最高标准。国家对于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文化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对于优秀的创作和研究成果,对于成绩突出的思想文化工作者,将继续给予精神的和物质的奖励。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始终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我们反对美化资产阶级“自由”、“民主”的错误思潮,不赞成搞“大民主”,正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我们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领导、有步骤地继续推进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民主建设,特别要活跃基层单位的民主生活和健全民主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性。当前,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和负责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地、主动地开辟多种渠道,经常同广大群众对话。要把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建设和改革的成绩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群众进行宣传解释。同时也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接受合理建议和正确批评,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更加热忱而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通过对话,沟通思想,加深理解,消除隔阂,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内部民主团结、相互帮助、共同前进的新型关系。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工作必须主动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们还要在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同时,充分重视和发挥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重视和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群众组织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任何时候,决不允许借口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而压制民主,决不允许抵制甚至打击对实际工作缺点、错误的正当批评。
社会主义民主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制度,现在尚不完善,需要有一个长期建设的渐进过程。我们一定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巩固发展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前提下,通过有秩序地、自上而下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加以完善。目前,我们正在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并准备在这个基础上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内容、重点和步骤,然后付诸实施,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不断加强全国各民族的大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民族政策的教育,深入进行加强民族团结的教育,不断促进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发展。政府各部门以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都要努力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援和帮助,加快这些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日臻完善。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爱国主义精神大大发扬起来,以团结全国各族同胞为加强祖国统一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保障。我们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并且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定不移地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保证全面改革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切政府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带头做守法、执法的模范。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工作,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具体指导,使之进行得更加扎实,更有成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久前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公安、司法部门和广大人民警察要继续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廉洁奉公、执法如山、文明礼貌、忠诚积极的职业道德,形成良好警风,密切警民关系。我们要继续依法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其他刑事犯罪,依法禁止一切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及时正确地调解和处理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保障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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