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 1 积极破解贷款瓶颈,金融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效显著
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的民生大事,国务院专门以国发[2007]24 号文《国务院关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做出部署。在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过程中,针对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以满足商业性房贷要求,全省普遍存在按揭贷款难的现象,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的积极建议下,江西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08]4 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政府主导,政策配套,银行支持,防范风险”的指导思想和操作原则,解决了政策操作、风险防范等实质性问题,收到良好效果。
《意见》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细化政府回购,解决银行贷款的后顾之忧。通过明确政府回购的主体、流程、资金来源以及处置等问题,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房之间的回购-转换机制,打消了商业银行对贷后管理的顾虑;二是发挥信用强化手段的作用,缓解低收入与偿还能力之间的矛盾。对收入证明、收入标准尚不能满足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意见》明确了通过增加共同借款人、固定收入人员提供担保以及以自有或他人房屋进行抵押担保等形式,增强借款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有效防范按揭贷款风险;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调动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意见》明确省及各市、县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较大的商业银行进行适当奖励,从而形成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和商业银行目标一致、分工协作的工作合力。
全省金融机构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以支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发挥金融支持民生工程的重要作用。截至2008年末,全省对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余额为19.5亿元,当年累计发放按揭贷款6.2亿元,惠及10220户低收入家庭,贷款申请满足率94.9%。目前全省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总体呈现“多层次、全覆盖、零不良”的良好态势。一是多层次。贷款种类既有商业性按揭贷款,也有政策性的公积金委托贷款,贷款银行既有国有商业银行,也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二是全覆盖。以赣府厅发[2008]4号文件出台为标志,金融机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出现了由“不愿贷”向“争着贷”的质的转变。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开办了按揭贷款业务;三是零不良。经济适用住房按揭贷款全年持续保持不良贷款余额为零的良好记录,为保障性住房金融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证券市场持续调整,债券融资创历史新高
2008年,全省证券业经营利润快速减少,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上市公司再融资额位居全国前列。
1.证券业经营利润快速减少。2008年全省新增3家证券经营机构和3家期货经营机构。受股票市场持续调整影响,证券业经营效益明显下滑,辖内各证券营业部实现税前利润同比下降48.4%。期货公司经营效益上半年增长较快,但受下半年国际市场大宗商品期货价格急跌影响,交易金额和利润增长同步放缓,全年实现税前利润同比增长38.1%,增幅较上半年快速下降。 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辖内投资者账户规范清理工作有序开展,证券公司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2.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发生变化。在证券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发行方式融入资金量下降,全年仅诚志股份通过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3.1亿元。但江西铜业、赣粤高速、新钢股份3家公司通过发行可分离交易债、可转换债共募集资金107.6亿元,全省境内上市公司融资额居全国第8位,占历年累计融资总额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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