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外出农民工提前返乡的情况。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问题,建立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家统计局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主要负责全国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入、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的动态监测并提供法定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下发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工作,并明确指出: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统计局重点调查工作之一。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工作由各省调查总队具体负责。各省调查总队提供的农民工相关数据将成为本省农民工统计调查的法定数据。
农民工统计监测调查按调查频率和方式的不同分为摸底调查、季度监测调查、举家外出调查3个问卷。摸底调查从2008年底开始,季度调查和举家外出调查从2009年1月开始实施。2009年2月在国家统计局给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提供的法定数据和专题材料中,为了避免过去农民工概念上的混淆,并且突出农民工非农转移的经济活动性质,将外出农民工定义规范为外出从业时间6个月及以上的经济活动人口。农民工的监测调查的口径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年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包括举家外出劳动力),称为外出农民工;二是全年从事本地(本乡地域内)非农活动(包括本地非农务工和非农自主经营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称为本地农民工。这一界定标准是目前国家对农民工定义规范的、法定的、唯一的统计口径。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农民工数量、结构、就业等情况,更好的和全国、各省份横向比较,更科学的为我省各级政府制定科学的农民工政策提供依据,本报告中所有农民工的定义均按照上述标准进行了规范。
一、2008年末陕西农民工已逾600万
据陕西农民工监测摸底调查结果显示:截止2009年1月,陕西农民工总数为642.9万,其中:外出农民工442.0万,占我省农民工总数的68.8%;本地农民工200.9万,占我省农民工总数的31.2%。提前返乡农民工(不含正常回家过春节的人)总数62万,占外出农民工总数的14.0%。
(一)我省外出农民工以男性为主,约占七成;一半的农民工年龄在25岁以下。从性别比例来看,外出从业农民工男劳动力占67.5%,女劳动力占32.5%。从年龄结构来看,年龄在16-25岁者,占49.7%;26岁—40岁者占34%,40岁以上者占16.3%。
(二)外出农民工文化程度较高,和我省农村劳动力平均文化程度相比,有明显优势。外出农民工中大中专文化程度以上者占到8.8%,高出农村劳动力整体比例的一倍多;高中文化程度者占到12.4%,高出农村劳动力整体比例1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者占68.5%,高出农村劳动力整体比例15.7个百分点;而小学及以下仅为10.3%,大大低于农村劳动力整体比例。
(三)从务工地点看,外出农民工省外省内各占一半左右。省外务工的农民工80%以上集中在东部地区,外出重点省份有广东、浙江、江苏、北京、上海、山西、新疆等地区。调查表明,我省外出农民工53.9%在省内务工,46.1%在省外务工。省外务工者82.6%集中在东部地区。其中,仅广东省就有92.2万,占到省外务工的45.2%,几近一半,占全部外出农民工二成多;其他重点外出务工省份还有浙江(7.6%)、北京(7.2%)、江苏(7.1%)、上海(6.4%)、山西(4.8%)、新疆(2.5%);还有0.3%的陕西农民跨出国门打洋工。从全国三大经济圈来看,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和京津塘经济区分别吸纳了我省92.2万、42.9万和23.1万农民工。
(四)外出农民工行业和工作种类比较集中,具有明显特点。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行业来看,制造业占32.9%,建筑业占15.6%,住宿和餐饮业占11.8%,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11.5%。外出农民工以产业工人和服务人员为主,从事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占到46.7%,服务业人员占到21.1%。
(五)近半外出农民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外出方式主要以自发和亲朋好友介绍为主。外出农民工中,49.1%受过技能培训,但政府组织的免费培训约占培训总数的一半,其他培训主要靠社会力量和农村学徒工方式。目前,依靠政府组织和中介公司组织外出就业的占外出农民工中总数的10%,当前我省农民工外出方式主要是依靠自发和亲朋好友介绍,比率分别达到47%和43%。
(六)外出农民工工作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我省外出农民工每月平均工作26天,每天工作时间平均在9.2小时以上。“超时劳动力”现象非常普遍,11%的农民工每天工作在12小时以上。33%农民工每天工作在10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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