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 岸 海 域:指我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尚未公布领海基线的海域及内海,指负10米等深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海域。
近 海 海 域:指近岸海域外部界限平行向外20海里的海域。
远 海 海 域:指近海海域外部界限向外一侧的全部我国管辖海域。
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一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区。
较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
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
轻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三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
中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仅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
严重污染海域: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四类海水水质的海域。
注:本公报中所称近岸海域、近海海域和远海海域只为满足区域海洋环境质量评价需要而定义,不为法定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