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
中国科学院战略研究中心张利华研究员在《2008科学发展报告》上发表题为“科学创新制度安排——关于科学自主与科学的社会责任”的文章。
文章首先从发生根本性变化的科学与社会关系谈起,继而引入苏珊•科岑斯的研究,提出以创造力共享为主、兼顾科学自主及社会责任的科学创新模式。
接着,文章对创造力共享社会的科学自主和社会责任进行了分析。创造力共享是知识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一种科学创新模式。在“创造力共享”模式中,科学创新不只是科学界的事情,而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事业,科学创造力和科学创新为全社会共享。在“创造力共享”社会中,科学家的角色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所受的教育和职业训练不仅适应学术界,而且能够灵活地适应学术界之外的职业,具有服务社会的倾向,乐于普及科学和教育等类的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全社会或全人类的福祉。在“创造力共享”社会中,科学自主性不是通过被动保护来实现,而是通过科学新的活动方式带来“总体范式”转变来实现的。在完好保持科学自主性的同时,科学更有效地承担起社会的责任。创造力共享社会高度自治化,具有民主分权式的管理模式。
最后,文章提出,在实现创造力共享的共同治理过程中,科学不但起到启蒙和先导作用,而且参与共同治理全部决策过程。实现创造力共享共同治理的核心内容大体包括下述几方面的基本内容:重视科学发展的新类型;公开透明的信息系统和风险预防机制;合法化、制度化的科学咨询;对科学研究负面影响的控制;提高公共社会的参与度。(摘自中国科学院“科学发展报告”课题组撰写的《2008科学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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