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全面履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职能,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 以资源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政策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 深入开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和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
● 开展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有效查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 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资源开发整合,加强矿业权管理。
● 国土资源大调查取得重要成果。
● 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发布实施《土地登记办法》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工作,启动中央和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 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完成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加强汛期和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进展顺利,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到位。
● 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完成金土工程一期建设主体任务,国土资源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
● 海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海域使用管理成效显著。
● 测绘统一监管不断加强,测绘保障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印发实施。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 12173.52万公顷(18.26亿亩),园地1181.31万公顷(1.77亿亩),林地23611.74万公顷(35.42亿亩),牧草地 26186.46万公顷(39.28亿亩),其他农用地 2549.11万公顷(3.82亿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2664.72万公顷(4.00亿亩),交通运输用地 244.43万公顷(0.37亿亩),水利设施用地362.86万公顷(0.54亿亩),其余为未利用地。与2006年相比,耕地减少0.03%,园地减少0.04%,林地减少0.002%,牧草地减少0.0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11%,交通运输用地增加2.05%,水利设施用地增加0.37%。
全国耕地净减少4.07万公顷(61.01万亩),减幅0.03%,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8.83万公顷(282.43万亩),同比减少27.2%;生态退耕2.54万公顷(38.17万亩),减少92.5%;灾毁耕地1.79万公顷(26.88万亩),减少50.0%,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0.49万公顷(7.28万亩),减少87.9%。以上四项共减少耕地23.65万公顷(354.76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9.58万公顷(293.75万亩),超过建设占用耕地4.0%。
耕地保护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规划和计划,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措施,耕地面积减少速度明显趋缓;严把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关,全年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9.50万公顷,其中耕地17.56万公顷,核减不合理用地1.34万公顷,其中耕地4436.97公顷;组织研究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采取有力措施部署和推进11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理复垦开发成效;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条例》,调整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制度建立,下发《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调整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和普通住宅等民生项目,全年批准的交通运输和住宅用地分别增长30.7%和13.0%;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供应;以“土地整理与农村建设”为主题举办市长研究班,推进土地整理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精神,下发《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与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地籍管理的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正式启动,各项调查工作顺利推进;贯彻落实《物权法》有关规定,规范土地登记工作,《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正式颁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实施,统一了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出台;全面完成84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年度监测,监测成果广泛应用于土地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2万多起,调处完成率达89.7%。下发《关于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调处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显著提高。全国共出让土地22.65万公顷,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11.53万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50.9%,比上年提高了2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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