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黑龙江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1.黑龙江省外资来源地情况
1982-2006年间,按实际到资数在黑龙江省投资排名前十五位的国家/地区对黑龙江省的投资占全部外资对黑龙江省投资的比重为90.34%。在黑龙江省投资总量排名前二位(实际投资额所占比重超过10%)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实际投资金额占黑龙江省实际吸收外资金额的比重分别为30.15%、14.36%。实际投资比重接近10%的还有韩国和美国,分别为8.82%和8.26%。1982-2006年,这四个国家/地区在黑龙江省的实际投资金额占该省该年段实际吸收外商投资金额的比重合计为61.59%(表6.5.13)。
2006年黑龙江省新签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239个,同比下降10.49%;合同外资金额10.70亿美元,同比下降3.87%;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3.25亿美元,同比下降20.01%。
2006年,按实际到资数在黑龙江省投资排名前十五位的国家/地区对黑龙江省的投资占当年全部外商对黑龙江省投资的比重为99.85%。2006年在黑龙江省实际投资额占该省当年实际吸收外资金额的比重超过10%的国家/地区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巴巴多斯,实际投资金额占黑龙江省当年实际吸收外资金额的比重分别为54.72%和15.96%,合计比重为70.68%。与中国一般省份不同的是,香港在黑龙江省的投资占该省利用外资的比重较少,实际投资金额所占比重远低于位列第一位的英属维尔京群岛(表6.5.14)。
2.黑龙江省外商投资行业分布情况
1997-2006年间,黑龙江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这四大行业领域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占该年段黑龙江省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1.43%、10.63%、8.24%和6.22%,合计高达86.52%(表6.5.15)。
3.黑龙江省外商投资方式情况
1998-2006年间,黑龙江省累计批准设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以中外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3.58%、35.58%和54.34%;以中外合作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8.50%、18.85%和8.07%;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7.83%、44.99%和36.77%;以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0.09%、0.59%和0.82%。总体来讲,黑龙江省累计统计数据表现出其外商投资方式特征与吉林省相同(表6.5.16)。
2006年,黑龙江省新批准设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以中外合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37.24%、18.74%和26.90%;以中外合作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69%、18.35%和2.20%;以外商独资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6.07%、63.85%和67.23%;以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方式进行的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0%、-0.94%和3.67%(表6.5.17)。 [信息来源:商务部外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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