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5638.28亿美元,分布比较集中,排名前10位省市的出口额占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的97.5%。大部分省市出口均有增长,平均增速为23.32%。
全国各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呈现如下特点:
1、东部地区出口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前10位的省市均分布在东部地区,按出口金额排序分别为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山东、天津、福建、北京、辽宁、河北,出口额总计为5497.49亿美元,同比增长26.68%,占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的97.5%。其中广东、江苏、上海的出口额分别占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的35%、22%、13%(图8.8.1)。
除福建省外,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前10位省市的出口增幅都超过20%,平均增幅26.62%。其中,北京、浙江、江苏的出口增幅分别达到40%、39%、31%(图8.8.2)。
2、中西部地区出口比重较小,整体发展迅速
中西部地区20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计为140.79亿美元,仅占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的2.5%。
中西部地区20省市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全国的比重基本持平,平均增幅为37.27%,高出各省市平均增幅13.95个百分点,高出2005年平均增幅(31.11%)6.16个百分点。其中,江西省、四川省、陕西省的出口增幅分别达到90.03%、71.34%、49.06%。(撰写: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