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航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状况
截至2005年底,中国民航业累计利用外资项目36个,合同利用外资3.1亿美元,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72亿美元。
2005年航空运输业利用外资项目数为8个,其中,外商独资企业项目2个,总投资额大于2800万美元的大型项目2个,投资总额19965.84万美元。2005年合同利用外资7139.2万美元,比去年下降29%;实际利用外资7877.41万美元,同比增长24.3%(表3.8.1)。
表3.8.1 中国民航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趋势
金额单位:万美元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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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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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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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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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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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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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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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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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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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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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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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
|
3
|
1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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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外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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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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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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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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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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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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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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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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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外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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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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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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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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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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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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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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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商务部外资统计。
从外资来源地看,2005年民航业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香港、新加坡和爱尔兰(图3.8.1)。从外资区位分布看,根据合同利用外资统计,2005年航运业外资集中分布于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图3.8.2)。
图3.8.1 2005年中国民航业利用外资来源地结构
数据来源:商务部外资统计。
图3.8.2 2005年中国民航业合同利用外资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商务部外资统计。
(四)民航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
放宽民航业直接利用外资的限制,有利于国内龙头企业通过与外商合作迅速筹集建设资金,扩张经营规模,加快市场化进程。允许外资参股,还将增强中国航空类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进一步改善其财务状况。(撰写:商务部外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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