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状况
截至2005年底,中国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共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为1797个,合同外资金额为70.2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2.42亿美元。
2005年,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50个,投资总额201138.5万美元,其中,外商独资项目134个,总投资额大于2800万美元的大型项目17个。2005年,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合同利用外资88472.4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5662.23万美元。
2005年,矿产资源领域利用外资主要来源于香港、英国、美国、韩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图3.11.2)。从外资的区位分布看,根据合同利用外资计算,外资分布较为分散,山西、山东、辽宁、内蒙、广西占有较大比例(图3.11.3)。
图3.11.2 2005年中国矿产资源利用外资来源地结构
数据来源:商务部外资统计。
图3.11.3 2005年矿产资源领域合同利用外资地区分布
数据来源:商务部外资统计。
(四)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作用
外资的进入为中国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带来了国际先进的勘探、采掘管理经验和技术,初步形成了适应国际竞争的管理框架和运行机制,逐步具备了按国际惯例和标准对勘探开发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能力。
随着外商不断进入,以及国内矿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原有的主要由国家、集体承担的矿业勘探投资体制逐渐被多投资主体的体制所代替。随着海洋石油向深海、陆上石油向西部的挺进,外商投资中国油气领域将有广阔的前景。可以预见,随着矿产开发领域利用外资的不断深入、国内矿业环境(包括法律环境)进一步改善,必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矿产资源开发行业的发展。(撰写:商务部外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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