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省、市、自治区吸收外商投资情况
2005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发展态势有所不同,但排名情况无重大变化。
――分省市情况
1、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面增长的省市共5个,分别是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
其中,新设立企业数增幅最大的为天津市,同比增长19.51%;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幅最大的均为四川省,同比分别增长59.10%、66.24%。
2、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面下降的省市共3个,分别为重庆市、甘肃省、宁夏自治区。
其中,甘肃省新设立企业数、合同外资金额、实际使用外资同比降幅均最大,分别为47.62%、59.02%、41.79%。
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长的省、市、自治区共13个,为上海市、江苏省、山西省、吉林省、 黑龙江省、安徽省、 福建省、河南省、广西自治区、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以上省、市、自治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分别增长6.34%、6.18%、8.71%、72.79%、19.62%、25.75%、7.14%22.89%、26.89%、22.58%、34.70%。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本年实际使用外资478万美元和53万美元(2004年无实际使用外资)。
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下降的省、市、自治区共10个,分别为:浙江省、 辽宁省、 湖南省、江西省、湖北省、 河北省、 内蒙自治区、 海南省、贵州省、新疆自治区。
以上省、市、自治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同比降幅依次为9.14%、57.41%、19.16%、49.51%、56.82%、26.21%、23.23%、63.40%、44.89%、78.83%。
――排名情况
1、2005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最多的前5位省市为:广东省(123.64亿美元)、 江苏省(95.01亿美元)、 山东省(88.88亿美元)、 上海市(67.11亿美元)、浙江省(52.09亿美元),合计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比重高达70.74%。
2、2005年实际使用外资增幅最高的5个省区是:吉林省、四川省、天津市、北京市、陕西省,增幅依次为72.79%、66.24%、41.39%、37.84%和34.70%;
3、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最多的5个省市是:广东省(1516.57亿美元)、江苏省(898.48亿美元)、上海市(553.94亿美元)、山东省(529.32亿美元)和福建省(478.51亿美元),5个省市合计占全国实际吸收外资总量的63.89%。
4、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最少的5个省区是:西藏自治区(56万美元)、青海省(1.33亿美元)、宁夏自治区(2.94亿美元)、新疆自治区(4.73亿美元)、贵州省(6.31亿美元),5个省区约占全国实际吸收外资总量的0.25%。(撰写:商务部外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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