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2005年,随着中国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进程的加快,该领域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整体上呈现较快发展势头。
――银行、证券、保险行业
2005年,金融服务业类下的银行、证券、保险行业新批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8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0.81亿美元,同比增长率达279.19%。这使得金融服务业成为服务贸易领域实际使用外资规模最大的行业。
――其他行业
2005年,服务贸易领域其他行业合计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445家,合同外资金额390.31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6.79亿美元,同比分别为8.65%、45.95%、-4.49%,其中新设立企业数、合同外资金额的增长幅度均高于全国水平;占同期全国吸收外资总量分别为16.92%、20.64%、19.36%,较2004年分别增加了1.23个、3.22、-0.81个百分点。
2005年,外商投资在服务贸易其他行业中的分布情况为:商业服务业最为集中,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3.30亿美元,占该领域(不含银行、证券、保险行业,下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71.32%。运输服务(11.98亿美元,占10.25%)、旅游和旅游相关的服务(5.67亿美元,占4.86%)、分销服务(5.21亿美元,占4.46%)、建筑和相关的工程服务(4.90亿美元,占4.20%)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也有相当的规模。各具体行业的发展特点如下:
1、零售业、商业经纪和代理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面增长,且增幅较高。
2005年,零售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37家,合同外资金额12.86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5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6.13%、94.13%、14.3%
同期,商业经纪和代理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35家,合同外资金额4.6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0.6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1.28%、260.65%、44.83%
2、水上运输业、交通运输辅助业总体增势迅猛,开始形成规模。
2005年,水上运输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8家,与2004年持平;合同外资金额18.13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41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09.98%和133.41%,占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商投资总量的比重为4.65%和7.20%,较2004年分别增加了2.95个和4.25个百分点。
同期,交通运输辅助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2家,合同外资金额7.98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0.83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7.78%、208.04%、107.94%。
3、房地产业、建筑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有所下降,但新设立企业数及合同外资金额均有较快增长。
2005年,房地产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120家,合同外资金额194.0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4.18亿美元,同比分别为19.98%、43.83%、-8.94%,占服务贸易领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为28.48%、49.71%、46.39%,继续在该领域居于主导地位。
同期,建筑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57家,合同外资金额25.6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90亿美元,同比分别为11.19%、45.11%、-36.47%。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面增长,且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长明显。
2005年,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56家,合同外资金额12.2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9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31%、13.68%、76.99%。
5、计算机应用服务业合同外资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均呈增长,且增幅高于服务贸易领域总体水平。
2005年,计算机应用服务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295家,合同外资金额27.94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28亿美元,同比分别为-8.29%、57.34%、12.69%。
6、旅游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面下降,且降幅较大。
2005年,旅游业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家,合同外资金额0.3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0.68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68.18%、58.21%、62.71%。
(五)东、中、西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2005年,东部地区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在全国占据绝对优势,中、西部地区比重偏低,东、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的差距比较明显。具体情况为:
1、东部地区吸收外资继续保持全面增长,在全国吸收外资总量中所占比重进一步上升。
2005年,东部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8439家,合同外资金额1658.8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5.5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1%、25.27%、2.59%,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7.36%、87.74%、88.78%,较2004年分别增加了0.38个、1.46个、2.67个百分点。
吸收外资最多的5个省、市均在东部,分别为广东省、 江苏省、 山东省、 上海市、浙江省。
2、中部地区合同外资有一定幅度增长,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明显下降。
2005年,中部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752家,同比下降0.50%,占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数的比重为8.53%;合同外资金额159.68亿美元,同比增长21.64%,占全国吸收合同外资总额的比重为8.45%;实际使用外资48.26亿美元,同比下降27.75%,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比重为8.00%。
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最多的省是湖南省,其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16家,同比增长12.58%;合同外资金额 37.62亿美元,同比增长44.2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46亿美元,同比下降19.16%。
3、西部地区合同外资金额有所下降,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有明显增长。
2005年,西部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810家,同比下降5.48%,占全国新设立外资企业数的比重为4.11%;合同外资金额为72.09亿美元,同比下降9.05%,占全国吸收合同外资总额的比重为3.81%;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19.41亿美元,同比增长11.30%,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比重为3.22%。
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最多的是四川省,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3家,同比增长6.99%,合同外资金额18.35亿美元,同比增长59.1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07亿美元,同比增长66.24%。
吸收外资最少的5个省、区均在西部地区,分别为贵州省、新疆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4、东北老工业基地合同外资金额增长迅猛,但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大幅度下降。
2005年,东北老工业基地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320家,同比增长8.07%,占全国新设立外资企业数的比重为7.55%;合同外资金额为171.17亿美元,同比增长60.35%,占全国吸收合同外资总额的比重为9.0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30.41亿美元,同比下降48.79%,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比重为5.04%。
截至2005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52942家,东、中、西部地区累计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457944家、59947家、35051家,所占的比重分别为82.82%、10.84%和6.34%;全国累计合同外资金额为12856.73亿美元,东、中、西部地区累计合同外资金额分别为11174.76亿美元、1003.07亿美元、678.90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86.92%、7.80%、5.28%;全国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6224.26亿美元,东、中、西部地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5383.71亿美元、562.96亿美元、277.58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86.50%、9.0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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