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港商在内地投资地区分布情况
东部地区新设立港商投资企业12608家,中部地区新设立港商投资企业1620家,西部地区新设立港商投资企业603家,同比分别减少2.94%、7.11%和13.86%。在全国吸收港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85.01%、10.92%、4.07%。
东部地区合同港资金额524.31亿美元,中部地区合同港资金额77.98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4.98%和17.08%,而西部地区合同港资金额30.06亿美元,同比减少11.79%。在全国吸收港澳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82.91%、12.33%、4.75%。
东部地区实际投入港资金额153.22亿美元,中部地区实际投入港资金额17.52亿美元,东部和中部同比分别减少4.46%和39.34%,而西部地区实际投入港资金额8.75亿美元,同比增加41.32%。在全国吸收港澳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85.36%、9.76%、4.87%(图5.2.2)。
以外方出资计,2005年使用港资最多的前五位省、市为:江苏、广东、浙江、山东、辽宁。
图5.2.2 港商在内地投资地区分布情况
(撰写:商务部外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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