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韩商在华投资地区分布情况
2005年,东部地区新设立韩商投资企业5805家,合同外资金额193.94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50.16亿美元,在全国吸收韩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94.93%、98.14%、96.75%。
中部地区新设立韩商投资企业245家,合同外资金额2.76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1.47亿美元,在全国吸收韩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4.01%、1.40%、2.84%。
西部地区新设立韩商投资企业65家,合同外资金额0.91亿美元,实际投入外资金额0.21亿美元,在全国吸收韩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1.06%、0.46%、0.41%(图5.9.2)。
2005年,以外方出资计,吸收韩资最多的前五位省、市依次为:山东、辽宁、江苏、天津、浙江。
图5.9.2 韩国对华投资地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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