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 2006年,对约14万公里河流水质进行评价,Ⅰ类水河长占3.5%,Ⅱ类水河长占27.3%,Ⅲ类水河长占27.5%,Ⅳ类水河长占13.4%,Ⅴ类水河长占6.5%,劣Ⅴ类水河长占21.8%。与2005年比较,全国水质总体状况变化不大。各水资源一级区中,西南诸河、西北诸河、珠江、长江和东南诸河5个区水质较好,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93%~65%;黄河、辽河、淮河、松花江和海河5个区水质较差,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42%~30%。
省界水体水质 对全国248个省界断面的水质进行了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数占总评价断面数的38.7%,水污染严重的劣Ⅴ类占35.1%。总体来看,省界水体的水质状况不容乐观。各水资源一级区中,省界断面水质较好的是西南诸河区、东南诸河区和长江区(未含太湖流域),海河区、淮河区、辽河区省界断面水质较差。省界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等。
湖泊水质 对43个湖泊的水质进行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面积占49.7%,Ⅳ类和Ⅴ类水的面积共占15.3%,劣Ⅴ类水的面积占35.0%。对43个湖泊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云南的泸沽湖为贫营养,17个湖泊处于中营养状态,25个处于富营养状态。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太湖:水质状况较2005年有所下降。若总磷、总氮参加水质评价,湖体水质均劣于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水面积分别占评价面积的7.4%、11.4%和81.2%。若总磷、总氮不参加水质评价,则Ⅲ类水面积占67.5%,IV类水面积占15.5%,Ⅴ类水面积占5.3%,劣Ⅴ类水面积占11.7%。全湖整体处于富营养状态。
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和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磷、总氮是否参加评价,Ⅴ类水水面均占评价面积的33.3%,劣Ⅴ类水水面占63.7%。全湖处于富营养状态。
巢湖:与2005年相比水质变化不大,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Ⅲ类,西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Ⅳ类,总体水质为Ⅳ类。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Ⅳ类,西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劣Ⅴ类,总体水质为劣Ⅴ类。全湖总体处于富营养状态。
水库水质 在评价的327座水库中,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260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79.5%;水质未达到Ⅲ类水的水库有67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20.5%,其中水质为劣Ⅴ类水的水库有11座。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对275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三分之二的水库处于中营养状态,三分之一的水库处于富营养状态。
地下水水质 2006年, 对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海南、甘肃、青海、宁夏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76眼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资料进行了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水质适合于各种使用用途的Ⅰ~Ⅱ类水井占监测井总数的10.1%,适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Ⅲ类水井占28.6%,适合除饮用外其它用途的Ⅳ~Ⅴ类水井占61.3%。
五、近十年水资源及其利用状况简析
水资源量 1997~2006年(简称近10年),全国年平均降水量为635.4mm,比常年值偏少1.1%,其中北方六区偏少3.4%,而南方四区则偏多0.3%;全国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6722亿m3,比常年值偏多0.1%,其中北方六区偏少5.4%,而南方四区则偏多1.2%;全国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8302亿m3,比1980~2000年多年平均值偏多2.9%。全国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7786亿m3,比常年值仅偏多0.3%,其中北方六区偏少4.0%,而南方四区则偏多1.3%。按省级行政区统计,近10年平均水资源总量比常年值偏多程度较大的有上海(29.6%),偏多20%~10%的有江苏、新疆和湖南;比常年值偏少程度较大的有天津(49.4%)、北京(42.8%)、河北(36.6%),偏少30%~20%的有辽宁、山西、甘肃和陕西。
水资源开发利用 近10年,全国平均总供水量5560亿m3,约占近10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20.0%。其中,地表水供水量平均占总供水量的80.7%,地下水供水量基本维持在1050亿m3左右,平均占总供水量的18.9%,其他水源供水量约占0.4%。全国总用水量总体呈缓慢上升趋势,其中生活和工业用水呈持续增加态势,而农业用水则受气候影响上下波动、总体呈下降趋势。生活和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逐渐增加,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的比例则明显减小。2006年与1997年相比,北方六区总用水量略有减少,南方四区总用水量有所增加。全国人均用水量基本维持在430m3上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呈显著下降趋势,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由1997年的705m3下降到2006年的329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1997年的363m3下降到2006年的178m3。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总体上呈缓慢下降趋势,由492m3下降到449m3。
说明:《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表1 2006年各水资源一级区水资源量 单位:亿m3
水资源
一级区
|
降水量
|
地表水
资源量
|
地下水
资源量
|
地下与地表水
资源不重复量
|
水资源
总 量
|
全 国
|
57839.6
|
24358.0
|
7642.9
|
972.1
|
25330.1
|
南方四区
|
39135.0
|
20445.2
|
5207.0
|
124.0
|
20569.2
|
北方六区
|
18704.6
|
3912.8
|
2435.9
|
848.1
|
4760.9
|
松花江
|
4334.5
|
1085.4
|
449.2
|
198.1
|
1283.5
|
辽 河
|
1482.7
|
321.1
|
163.1
|
72.2
|
393.4
|
海 河
|
1402.5
|
96.2
|
189.1
|
123.5
|
219.8
|
黄 河
|
3237.1
|
456.0
|
357.8
|
108.3
|
564.3
|
淮 河
|
2662.2
|
634.1
|
387.3
|
247.3
|
881.4
|
长 江
|
17366.9
|
7958.7
|
2189.6
|
101.0
|
8059.6
|
其中:太湖
|
402.3
|
131.1
|
40.6
|
15.2
|
146.4
|
东南诸河
|
3925.3
|
2329.5
|
603.9
|
10.9
|
2340.4
|
珠 江
|
9369.0
|
4985.2
|
1166.3
|
12.2
|
4997.3
|
西南诸河
|
8474.0
|
5171.8
|
1247.3
|
0.0
|
5171.8
|
西北诸河
|
5585.5
|
1320.1
|
889.3
|
98.6
|
141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