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供应周期:1月-12月
年总产值:2.5亿元
年总产量:2.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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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龙贡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河龙贡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产地保护范围的请示》(宁政文〔2007〕14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宁化县所辖行政区域。 |
河龙贡米,系指福建省宁化县河龙乡及周边地区生产的大米,因原产于河龙乡而得名,以粒细体长、形状似梭、色泽洁白、透明有润泽、饭软而不粘、凉饭不返生、米饭有清香味、营养丰富扬名四海,被誉为“米中珍品”。为宋代皇家贡米,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宁化县系闽江、汀江、赣江“三江”之源,具有良好的农业原生态环境,稻米种植历史悠久,形成了河龙贡米的优良品质。 |
河龙贡米因产自宁化县河龙乡而闻名,后推广至该县全境广泛种植,是宁化县历史悠久、极富特色的农产品,公元1004年(宋真宗景德元年)被列为贡米。 据清康熙年间出版的《宁化县志》载:伊盆,宁化人,为人豪毅,耿耿有烈士风。1004年,转运使李住起解梅州银绢,本州委通判胡某赍至本都武曲桥锡源驿(今河龙乡)疾故,奉官茔葬。伊公慨然诣县自陈曰:“解官本为朝廷重务,客死吾土,某现充保长,亦草莽臣也,愿换牒代解。”县许之。至汴京,适逢皇太子生,上大悦,以覃赐敕一道,骏马一骑,剑一口,命其出镇柳州。时南蛮不共。公领军勇夺前驱,血战破贼,所向倒戈。事平凯奏。卒于官,以功特赠银青光禄大夫,因庙食至今。伊盆在代解银绢时,随带家乡大米,一路食用。到京之后,在交付银绢时,把随带的大米一并奉上,以御食用。皇帝食后大喜,甚赞河龙大米质优味佳,并令每年征收进贡,“河龙贡米”便由此扬名。河龙乡下伊村口有一座古庙叫“伊公庙”,供奉伊盆夫妇,一直香火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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