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27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自从中国于1980年开始设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以来,中央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规模由最初的每年5亿元增加到了2004年的122亿元。24年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扶贫资金1200多亿元。
廖晓军在全球扶贫大会期间接受专访时说,中国公共财政的建立和财力的不断增强,为政府的反贫困行动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据了解,近几年来,中国财政收入平均每年以超过2000亿元的速度增加,2003年达到21000多亿元。廖晓军说,中国财政将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创新财政扶贫方式,继续推进中国扶贫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廖晓军说,中国针对贫困人口的扶贫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增加;面向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制定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减负;利用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银行贷款支持扶贫开发。
据统计,中央财政对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在2003年达到660多亿元,占当年中央财政支出的4.2%。从1986年到2003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贴息资金近50亿元,通过对扶贫贷款利息给予补贴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1330亿元。(廖雷
孙丽萍)
新华网 200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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