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冬季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 2016-12-12 09:07:19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石璐

关键词: 公安部消防局,消防技能,安全出口,可燃物,安全环境,减灾救灾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12月9日讯 11月份以来,全国发生火灾2.1万起、亡149人、受伤51人,其中居民住宅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亡人占比较高,火灾形势不容乐观。为此,公安部消防局提示:

1、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量大。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并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预防火灾,保障生命安全。

2、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3、单位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或锁闭。

4、单位和家庭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安全情况,防止短路、超负荷用电引起火灾,电器设备使用后要随手关闭电源。

5、使用电暖气等电热器具时,要远离可燃物,使用时有人看管,不要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用完或停电时必须拔下插头。

6、电热毯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合格产品,不要长时间通电,不可折叠使用,发现电源线发热、变软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煤炉取暖要安装烟筒,周边远离可燃物,室内注意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8、小区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煤灰等丢进垃圾桶。

9、勿在居民楼道内堆放可燃物,确保楼内通道畅通。要保持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齐全好用。

10、不在居民小区建筑门厅、过道和疏散通道等处存放电动车。给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物品,充电线路要有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要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

11、养成熟悉所处场所安全环境、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的好习惯。遇到火灾等紧急事件,请就近从安全出口有序逃生。

12、火场逃生,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不要大口呼吸或大声喊叫,防止吸入有毒气体;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应关闭临火临烟门窗,用浸湿的被褥、衣物堵住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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