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情日记”:农村低保在扶贫中至关重要

发布时间: 2015-07-29 10:42:02  |  来源: 四川日报  |  作者: 荣全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农村低保 扶贫规划 扶贫攻坚 精准扶贫

原标题:“民情日记”摘登:农村低保在扶贫中至关重要

(经济金融班学员、荣县县委书记)入驻地:广元市苍溪县雍河乡2015年7月7日

星期二 小暑 多云

我面前的杨子银,已步入天命之年,这是一位从没有走出大山见过世面的、纯朴憨厚地道的秦巴农民。两次长时间的交流,我感受到他对现实生活的无奈和彷徨,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和坚毅。

杨子银一家4口,虽然他和妻子权秀仙身体尚好,但26岁的儿子杨泉7年前在一次事故中失去左臂成了三级残疾,家里仅有的14万元积蓄耗尽,幺女杨蕊又刚满5岁。家里老宅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损毁,迁建新居背负12万元贷(借)款,到目前仅付银行利息和借款4万元。一家4口主要靠3亩6分地,日子举步维艰。

在交流中我也发现,像杨子银这样通过精准识别的多因叠加致贫的绝对扶贫户,却没有纳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农村低保扶持,也没有得到更公平合理的新农合医疗保障,享受特殊门诊补助的待遇。究其原因:农村低保仍然总量调控,精准扶贫户没有收入抽样调查设计,特殊门诊需要县级认定,路途遥远,手续难办。

因此建议,地方党委政府在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认真研究制订扶贫规划,扎实开展帮扶措施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在公共服务和顶层设计上赋予精准扶贫对象差别化待遇。

首先,农村低保应全覆盖精准扶贫对象,不论是上级转移支付还是县本级投入,让精准扶贫对象全部家庭成员无一例外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其次,建立精准扶贫对象年度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制度,精准掌握、实时监测、科学评估扶贫规划帮扶措施执行绩效。再次,涉及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相关事项认定权限下放乡镇政府,有效降低边远地区精准扶贫户办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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