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发布时间: 2015-04-27 15:47:27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杨海全  |  责任编辑: 杨霄霄
关键词: 社会扶贫资源 扶贫开发 贫困村 社会帮扶 黑龙江

原标题:黑龙江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人民网哈尔滨4月27日电(杨海全)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兴友善互助、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完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扶贫开发任务。

到2020年,21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得到帮扶

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总体目标,以贫困地区为主战场,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通过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社会帮扶,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就业、加快发展、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到2020年,全省1765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21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得到帮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明显改善,重点产业、生态建设全面发展,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党员队伍、服务功能、制度机制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稳定脱贫。

健全组织动员机制,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作用,多种形式推进,形成强大合力。充分尊重帮扶双方意愿,促进交流互动,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推动社会扶贫资源动员规范化、配置精准化和使用专业化,真扶贫、扶真贫,切实惠及贫困群众。

中省直、市(地)直帮扶单位青年干部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60天

省、市、县三级驻村工作队要实现1765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全覆盖;中省直、市(地)直帮扶单位要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驻村扶贫,每名队员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60天;各县(市、区)、乡镇要选派干部任帮扶村“第一书记”,或选派青年后备干部挂职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挂职扶贫,挂职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各级定点驻村扶贫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到帮扶村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省直定点驻村扶贫队长单位每年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不少于2次。

团以上单位和武警支队对口帮扶1个贫困村

驻省各军警部队要本着“就地就近、积极主动、量力而行、有所作为”的原则,对外引进项目、对内挖掘资源,通过结对扶贫、政策扶贫、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组织共建扶贫、培训扶贫、文化医疗扶贫、助学兴教扶贫等方式,解决贫困群众的困难。每个团以上单位和武警支队至少对口帮扶1个贫困村;每个营级单位和武警大队、中队至少结对帮扶2个贫困家庭,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坚持开展“援建八一希望小学”活动,团以上单位和武警支队开展援建学校体育场、图书室等活动;开展“万名将校军警官助学工程”“千名校尉手拉手助学工程”,团以上单位和武警支队选择3名至4名、营以下单位和武警大队、中队选择1名至2名贫困大学生或伤病残复转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子女作为帮扶对象,结对助学,实施长期有效的关爱和扶助。

此外,意见还要求发挥民营企业资金、技术、市场、管理等优势,到贫困县或贫困村投资企业、兴办实业、技能培训、推广技术、发展贸易、吸纳就业、捐资助贫。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带强一批产业,带动一批项目,带活一批市场,带建一批基础设施,增强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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